近日,潢川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周某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视频称:“我县10岁男孩被老师要求互打耳光后,坠楼身亡”,该视频引发群众关注和讨论。经核查,周某某为达到引流吸粉的目的,故意编造发布相关不实信息,博取公众眼球,造成不良影响。
警方出手:依法处罚绝不姑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针对周某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潢川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居民:
不造谣:守住法律底线,不编造、不发布虚假信息。
不信谣:提高辨别能力,不被情绪裹挟,不做谣言的“放大器”。
不传谣:发现可疑信息及时举报,不做谣言的“搬运工”。
让我们警民携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如发现网上传播不实信息,请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
来源:潢川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