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价是收购价的10倍多?
近日,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宣称磷脂含量43%,实测结果却为0,被上海市消保委点名,并于12月15日下午约谈生产商和经销商。12月16日下午,上海市消保委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透露更多约谈细节。
被上海市消保委点名的产品具体名称为“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
约谈中,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由其对外销售。
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 “南极磷虾油”。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则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上海市消保委透露,他们从约谈中了解到,这款产品的收购价为3-3.7元/瓶/60克,零售价为40-60元/瓶。“如果是这个收购价,不可能买到磷虾油。”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吴颖介绍,南极磷虾油与深海鱼油的核心区别在于,磷虾油天然含有的磷脂结构能包裹Omega-3脂肪酸,使其兼具水溶性与脂溶性,极大提升人的吸收效率。这也是磷虾油产品的核心价值所在。但是很显然,涉事企业用鱼油提取物冒充南极磷虾油进行生产销售,直接剥夺了消费者基于产品核心功效的选择权,涉嫌以假乱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2月15日傍晚,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同仁堂健康会员”发布声明称,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工商资料显示,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掌握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约谈后,上海市消保委就此案提出三点意见,敦促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1.立即自查,如实向广大消费者说明情况;2.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做出诚恳道歉;3.与生产商一起尽快召回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并依法赔偿。同时,上海市消保委已及时函告四川有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
12月16日晚,上海市消保委针又对此事提出四个问题:
第一,在此事件中,谁是主谋?
据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陈述:涉事产品由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此节有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票据予以证明,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也予以认可),产品包装按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由其对外销售。
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所述与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辩称有较大出入。
第二,在此事件中,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除责令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销涉事产品以外,还指出,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将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
涉事产品在其包装上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具有攀附北京同仁堂品牌商誉的嫌疑。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涉事产品是全部提供给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其不会因为这一产品包装而获得额外收益,反而有可能承担包装侵权和误导消费者的风险。
第三,在健康功能性食品上涉嫌制假售假,经营者的良心何在?
当消费者在市场上用每瓶50-60元的价格,买到采购价只有每瓶3-4元的涉事产品,并且其中竟然还没有南极磷虾油,相关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在哪里?
第四,面对此类乱象,如何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像南极磷虾油这样的问题产品出现在市场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健康功能性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出健康,经营者首先必须负起主体责任。只有让健康功能性食品市场更加健康,才能更好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