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布丁
基层诊所正在被职业索赔盯上。
据新京报,去年夏天,一男子走进河南南阳一家诊所,要求购买三瓶调理身体的中药丸,共计300多元。诊所执业医师因忙乱,没有开具处方。几天后,当地卫健和市监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称有人举报诊所销售药品未开具处方。
在相关部门协调下,诊所退还药费并赔偿了2000元。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诊所医师,对方是职业索赔团伙,近期已对多家诊所举报索赔。
类似的案例在全国多地的诊所都发生过。据多地基层医疗行业协会统计,从2023年至今,针对基层诊所的职业索赔类投诉量同比增加40%,超8成是药品标签不规范、处方书写瑕疵等细节问题,比如新京报提到的另一起案例——
一男子前往某乡镇诊所就医,取药时以方便携带为由,要求医师将整盒药分装,并将两支软膏挤到一个小塑料盒里,医师照做了,结果被举报拆分销售药品、涉嫌“三无”产品。男子提出“退一赔十”,要求赔偿4800元。
最后在市监部门调解下,诊所退还480元药费,并赔偿1520元,共计2000元。
和上述诊所一样,为了息事宁人,避免陷入更大麻烦,多数诊所选择“私了”,赔偿数千元不等。被坑的诊所自此开始变得警惕——
不再随意满足患者分装药品等的要求,通过微信群提醒同行注意某个投诉人,以及面对陌生患者提出的一些特殊要求,第一反应是怀疑“这会不会是一个新的圈套”。

网友不解,面对职业索赔,基层诊所难道只能选择赔钱了事吗?正常举报和职业索赔的边界在哪?
就拿药品拆零分装来说,这在基层是很常见的行为。农村老人多,很多人在购买药品时会要求医师拆开分装,方便随身携带随时服用。有时候患者并不需要一整盒药,拆零分装销售,既能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又能让药品得到最大程度利用。
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明确,药品零售操作应当包括“药品拆零销售”。在新冠疫情时期,多地药监部门曾发文,鼓励药店进行拆零销售,以缓解对布洛芬等退热止痛类药品“一盒难求”的现象。
按照规定,药品拆零应遵循特定的规范。比如在分装的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适应症、用法用量和有效期等。同时,要对拆零药品建立记录,掌握拆零药品的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方便出现质量问题后进行追溯等。
诊所医师帮患者拆分药品,没有按规标注或做相应记录,确实存在瑕疵。基层诊所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乡村患者,属于人情社会。
面对患者拆分药品的要求,医师往往当成顺手的事情,不会像大医院一样,将药品拆零信息记录在系统里,方便打印和追溯。在缺乏专业设备的情况下,医生也很难做到规范分装和防潮防污染。
这些问题虽然可以理解,但如果因为患者吃药出现什么问题,拆分药品的医生,也很难排除自己的责任。所以,职业索赔虽然给人的感觉不佳,是为了赚钱而钻现实“漏洞”,但在用药的问题上,谨慎规范一点不是坏事。职业索赔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在倒逼基层诊所的用药规范。

其实严格按照法律,职业索赔者提出的“退一赔十”诉求,未必站得住脚。《食品安全法》中“退一赔十”的规定,只适用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能直接套用在普通处方药品上。
若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或者按《药品管理法》提出赔偿,必须满足存在欺诈或涉假药等条件。
既然如此,职业索赔者为何能屡屡得逞呢?
一方面,基层诊所担心事情闹大影响正常经营,往往会抱有“花钱消灾”的心理,先解决了再说。另一方面,则是执法人员担心不处罚或罚轻了,事后会被追责,或抱着尽快结案的心态,优先组织双方协商。
事实上,在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经常被法院驳回。今年4月实施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禁止滥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对职业恶意投诉可不予受理、移送公安追责。
不过,怎样才算以牟利为目的的恶意投诉,需要监管部门综合具体信息判断。这就需要对职业索赔有更清晰的界定,同时投入更多的人力精力,去查这个人的历史投诉记录、购买频次等,做到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
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基层诊所终究要告别粗放管理的时代,提高规范化水平,尽量让职业索赔者找不到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