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科技快讯】3月31日,据新华社等官媒消息,4月起多项新规将正式实施,其中涉及包括新能源车动力电池管理、电商标价、海淘退货、消费维权等多个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领域。
新能源车动力电池有“身份证”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突出“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三大特点。
全渠道:对电池的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方面进行规范管理,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防止出现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难以掌握的情况。
全链条: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责任义务。
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海淘”产品退货更方便
海关总署公告,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
这意味着,我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迎来了“全国任一口岸皆可回家”的灵活时代,不仅动辄二三十天的退货周期有望砍半,更预示着每年数万亿元的跨境电商贸易,正卸下最后的物流包袱,驶入一条规则统一、流转高效的“高速公路”。
大数据“割韭菜”将明令禁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4月10日起施行。
《行为规则》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优化消费维权 规制恶意索赔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4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是对原《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修订,新增6个条款,修改22个条款,对适用范围和一些条款表述也进行完善。主要包括四方面修订重点:强化权益保护,推动纠纷化解;优化投诉管辖,压实平台责任;优化举报程序,提高处理效能;规制恶意索赔,防止制度滥用。
优化消费维权,规制恶意索赔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4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是对原《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修订,新增6个条款,修改22个条款,对适用范围和一些条款表述也进行完善。主要包括四方面修订重点:强化权益保护,推动纠纷化解;优化投诉管辖,压实平台责任;优化举报程序,提高处理效能;规制恶意索赔,防止制度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