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报记者 金 彩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这是创立近四百年的同仁堂的祖训,然而最近几年同仁堂对外各种授权,引发多起造假丑闻。近日,关于“北京同仁堂”保健品的检测报告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这份报告不仅揭示了行业内部的深层问题,也为所有关注健康、寻求可靠营养补充的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值得一提的是,“同仁堂”品牌此前多次陷入“真假”纷争,其中既包括被认定为老字号的三家“同仁堂”侵权之争,也包括各种渠道的经销、代理、贴牌商的利益之争。同仁堂面临的不仅是内部管理的失效,还有外部品牌认知的撕裂,在消费者眼中,“同仁堂”是一块“金字招牌”,但在资本版图上,它分裂为三股势力。其中,北京同仁堂,也就是此次涉事主体,拥有驰名商标,但也深受“贴牌”之苦;天津同仁堂与北京同仁堂存在长期的商标纠纷;而南京同仁堂,历史上为分号,一度在品牌授权上极为激进,此前多家媒体报道过南京同仁堂贴牌乱象,甚至将其总结为“万物皆可贴牌”。
记者调查发现,在电商平台搜索“南京同仁堂”时,众多产品不仅带有“南京同仁堂”标识,还附有“绿金家园”“六和乾坤”“乐家老铺”等小标识。尽管南京同仁堂在其官方网站上的防伪查询页面中明确提示:南京同仁堂的正宗产品除标注南京同仁堂商号外,还统一使用了“乐家老铺”商标。然而,市场上仍有一些侵权企业,故意混淆视听,误导广大消费者。
2023年4月,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对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保健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万元。该公司因在经营活动中及产品上突出使用“南京同仁堂”字样,且字体相似,足以引人误认为是“南京同仁堂”的产品,被认定为利用“南京同仁堂”的市场知名度和商业优势,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构成商业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3年,江苏省高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南京御品至尊保健食品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被判决赔偿300万元,究其原因就是该公司在品牌授权合作终止后,仍继续使用“南京同仁堂”商标和字号进行经营,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