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等法院”16日二审宣判,结果出现大逆转,法院依公务员登载不实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刑罚)18万元新台币,贪污部分无罪。
据台媒报道,停职中的新竹市长高虹安涉助理费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4个月。案件经上诉,台“高等法院”16日二审宣判,结果出现大逆转,法院依公务员登载不实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刑罚)18万元(新台币,下同),贪污部分无罪。

▲高虹安 资料图 图源:台媒
据报道,高虹安2020年获民众党推荐后当选民意代表,2022年获民众党提名参选新竹市长,最后以最高票当选。她上任后没多久,就爆出其在担任民意代表期间涉诈领助理费案件,被检调单位查办。
2023年8月,检方以高虹安涉嫌自2020年2月27日到12月31日,浮报助理公费补助酬金及加班费62万多元,扣除实际用于公务或聘请助理、奖金等支出,总计诈领46万多元,因此将高虹安等5人起诉。法院一审认定高虹安诈领11万余元,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4个月。
高虹安等被告及检方均提起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改依公务员登载不实判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台湾“中央社”报道称,台“高检署”称,研议提起上诉。民众党秘书长周榆修则呼吁停止司法追杀。
曾预言高二审会被判无罪的精神科医师沈政男认为,国民党民代陈玉珍提出的助理费除罪化“修法”若通过,确定立法机构助理费不是公务员等级的公费,“高虹安的贪污案三审就没事了”。
报道称,高虹安16日通过文字向媒体表示,将尽速完成复职程序。台内务部门也称,依地方制度法规定,高虹安可向内务部门申请复职,将在收到其复职申请书后依规定办理。
据中时新闻网报道,高虹安被停职后,由副市长邱臣远代理新竹市长至今。外界认为,贪污罪撤销不但让高虹安沉冤得雪,也让她的连任之路再过一关。
来源:台海网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