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郭奕
今年3月,极目新闻记者卧底从河南濮阳市出发的199元桂林六日游旅行团发现,参团人员多为老年人。行程中购物点密集,销售人员夸大功效、威逼利诱游客消费的现象很常见,甚至还出现了以“不购不安排住宿”要挟游客购物的情况,还有的销售点公然出售“三无”产品;更有导游谢某某、孟某某变身推销员,在大巴车上违规兜售商品(详见极目新闻3月15日报道)。

行程海报
3月16日,桂林市旅游发展综合监管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称第一时间组织公安、文旅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展开联合调查。经初步核查,视频中提及的组团社为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地接社为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的地接导游为孟某某。组团社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河南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4月23日,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桂林市2026年第一批旅游乱象典型案例”,公布了“记者卧底桂林六日游低价团”后续处理结果。2026年3月15日,网络上出现“记者卧底桂林六日游低价团”相关报道引发关注。经查,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为桂林地接社,于2026年3月8日至3月11日接待了河南濮阳来桂林的旅游团队,委派导游孟某某为团队提供导游服务。在招徕旅游者时,该旅行社使用虚假名称“少数民族观光村寨”指代购物场所,误导旅游者报名参团,并与购物场所约定购物回扣。在旅游行程中,该旅行社向旅游者隐瞒以“零团费”地接安排旅游者去购物场所购物获取回扣的真实情况,并造成了严重社会负面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孟某某在提供导游服务过程中,向旅游者兜售罗汉果、桂花香水、漓江鱼仔、金桂酥等物品,收入1200元,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导游在大巴车上兜售的部分物品
今年4月,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对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5490.8元;责令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停业整顿5个月;对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30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曾某某处1.2万元的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廖某某处1.2万元的罚款;对孟某某没收其违法所得1200元,并罚款1万元;对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另外,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涉案旅游购物场所及相关人员做出行政处罚。
5月15日傍晚,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此“低价游”案件已经办结,该局已对涉事的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和从濮阳出发的跟车导游谢某某进行处罚,其中对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做出停业整顿、罚款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320元等处罚。同时,对导游谢某某在车上兜售物品罚款3000元,并暂扣其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