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猪肠子没处理干净”,湖北62岁女子李某没承想惹来杀身之祸。
2025年1月11日,春节前夕,李某邀请村里的屠夫上门宰杀年猪。本案起诉书显示,因李某随口提及猪肠处理得不够干净,在旁边剁猪骨的屠户儿子彭某听后,走到李某身边,持斩骨刀朝其头枕部猛砍一刀。
彭某行凶后继续剁猪骨,警方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将其抓获,李某在送医途中不幸身亡。据媒体报道,一名现场目击者表示,袭击是突然发生的,此前双方并未争吵。
经两次司法鉴定,彭某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落款为2025年3月的一份鉴定意见书显示,彭某作案时精神状态为残留型精神分裂症。
据被害人儿子黄先生介绍,他们不认可上述鉴定结论。2025年11月,经再次鉴定,彭某被诊断为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案发时辨认能力与行为控制能力削弱。
据起诉书记载,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彭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犯罪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4月1日,本案在南漳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据黄先生介绍,庭审持续了约5个小时,将择期宣判。
一名出席庭审的知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此次庭审的核心争议焦点,仍围绕彭某是否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展开。
该知情人士表示:“彭某的辩护人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作辩护,不认可本案构成故意杀人罪,辩称双方素不相识,并无作案动机。彭某本人当庭供述,案发时自己突发疾病,不清楚当时的行为。”
起诉书显示,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于2025年5月30日将本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5年12月1日补查重报。因案情重大,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一名退休法医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程序包括调查病史、审阅就诊材料以及询问被鉴定人等,然后根据以上情况,结合鉴定人的学识和经验出具鉴定意见。
该法医称,心因性偏执型精神病属于间歇性精神病,缓解期属于正常状态,由缓解期进入发作期通常有诱发因素。
据黄先生介绍,案发前他常年和母亲生活在上海,母亲提前回老家筹备年货。尽管两家人同村,但距离较远,此前他与对方没有接触过。
经黄先生了解,彭某系1990年生人,已婚并育有子女,案发前长期在外务工,系某工厂生产线工人;案发前数日,彭某因饮酒上班被公司辞退,以前没听说他患精神病的明确信息。
“老家传出来的说法是,2016年彭某和他爸在夜里抓蜈蚣,说什么鬼上身,后来送到医院治疗过。”黄先生说,案发后屠夫彭某某向他父亲赔偿了5万元丧葬费。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在民事赔偿责任层面,彭某的监护人需依法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父亲带患有精神疾病的彭某一同前往被害人家中帮忙,未充分履行监护看管义务,存在明显监护失职。在彭某个人财产不足以赔付的情况下,需由他的监护人补充承担死亡赔偿金、家属误工费、交通费的赔偿责任。”赵良善说。
记者:陈威敬
编辑:刘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