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国民党民代翁晓玲提案降低罢免台湾地区领导人门槛,遭民进党民代批是打造斗争工具来。翁晓玲反呛,过去民进党当局在发动“大罢免”时,怎么都没有想到是在斗争民代?若照“民代做不好就换人”的逻辑,那大家认为台湾地带领导人做不好而提案罢免,也是有正当性。

翁晓玲30日提出“修宪”案,主张经选举人总数1.5%以上提议,10%以上连署,就可对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提出罢免案。民进党民代林宜瑾对此声称,此举根本是量身订做政治斗争工具。也有绿营人士称,就是意在“斗争赖清德”。
翁晓玲31日上午出席台民意机构“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前,接受媒体联访时回应,民进党当局在发动“大罢免”的时候,怎么都没有想到是在斗争民代?像民意代表、县市长,都是只要有一定比例民众连署,就可以直接提案。台湾地区领导人的“罢免权”,却要先透过台民意机构来提案,之后才能交由民众行使“罢免权”。
翁晓玲表示,若由民众连署提出罢免是“违宪”,那民进党过去的“大罢”免同样也应该被视为“违宪”。既然民进党认为罢免是正当手段,如今就不该否定民众行使相同权利。绿营说民意代表做不好就可以换人做,照此逻辑,那大家认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做不好,有一定民众来连署提案罢免,也是有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