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赵晶晶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纵深推进、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背景下,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已成为“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二者并非简单的线性促进关系,而是一种深度嵌入、相互激荡、共生演进的“战略耦合”关系。深刻把握其内在逻辑,系统规划其协同并进的实践路径,对于我国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
理论深化:从“支撑要素”到“战略耦合”的认知跃迁
在当前背景下,我们须以系统思维重新审视人才与科技创新的关系。
科技创新是人才发展的“强大引擎”。重大科技命题时刻催生着高端人才需求。从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到生命科学,每一个前沿领域的突破,都会开辟新的知识疆域,创设新的研究岗位,催生新的技能要求,从而创造出对新质人才的海量需求。同时,先进的科研设施、重大的科研项目为人才提供了“练兵场”与“试金石”,是锤炼一流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能手的重要载体。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与“能动主体”。一切的科技创新活动,归根结底由人来完成。人才所具备的创造性思维、批判性精神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是突破“卡脖子”技术、实现从0到1原始创新的根本所在。更重要的是,高水平人才不仅是技术的使用者,更是新范式、新理论、新路径的缔造者,他们能主动牵引科技创新的方向,定义未来的竞争规则。
因此,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构成一个动态平衡、正向反馈的“战略耦合体”。科技创新的高度,决定了人才发展的舞台宽度;人才发展的厚度,决定了科技创新的攀登速度。理解这一“共生逻辑”,是谋划一切实践进路的理论基石。
实践进路:构建“四维协同”的系统工程
推动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深度融合,必须打破体制机制壁垒,构建全链条、网络化、开放性的协同生态系统,通过战略引领、主体联动、机制保障、文化滋养四维发力,实现二者从“物理叠加”到“化学反应”的深刻转变。
一是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实现“布局协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作为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的交汇点。对此,应围绕科技自立自强目标,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未来产业培育等重点领域,同步规划科技创新布局与人才发展规划,建立科技发展与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应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在攻克核心技术的过程中,不问出身、唯才是举,让优秀人才在承担国家重大任务中脱颖而出、淬火成钢。应优化区域协同布局,依托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推动东中西部人才协作与科技资源共享,形成“国家战略—区域协同—人才集聚—创新突破”的良性循环。
二是融通政产学研用,实现“力量协同”。主体联动能有效破解创新链条上的“孤岛现象”,促进各类主体功能互补、良性互动。对此,应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如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现代产业学院、联合研究中心,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无缝对接,让人才在联合攻关中实现价值跃升。应发挥高校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如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提升人才供给与科技创新的适配度。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如优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流程,让人才创新成果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创新—转化—收益—再创新”的闭环。
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环境协同”。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一流生态环境,是激发内生动力的关键。对此,应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破除“四唯”现象,对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实行分类评价机制。应强化青年科技人才职业早期支持,扩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将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升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应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赋权等激励政策,让更多优秀人才得到合理回报。应优化人才服务保障,解决青年科技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实施“减负行动”,切实减少非科研负担,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潜心钻研。
四是弘扬科学家精神,实现“价值协同”。软实力是凝聚人才、激励创新的持久力量。对此,应以科学家精神引领创新文化建设,把加强青年科技人才爱国奉献、科学报国的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要位置,激励引导科研工作者传承“两弹一星”精神,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践中建功立业。应培育包容创新的良好生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鼓励大胆创新、敢于创新、包容创新,既要注重成果更要允许失败,允许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中“十年不鸣”,为“冷板凳”上的研究者提供稳定支持,保护其好奇心和探索欲。应倡导开放合作、跨界交流的风气,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支持中外人才联合研发,在思想的碰撞中激发新的火花。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