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闫文瑞 文 朱哲 摄影】1—3个月的失信宽限期、限制高消费单次解禁如何落地?如何通过精准执行既维护司法权威,又为民营经济留足发展空间?12月9日,在2025河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辉表示,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建立审慎包容的执行机制,正是当前推进善意文明执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

在失信主体管理上,全省法院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推行分级惩戒机制。对恶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这些严重失信行为,“重拳”惩治,依法予以联合信用惩戒,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法治社会寸步难行。对于轻微失信行为和确因经营失败等原因暂时“失能”的诚实债务人,则给予一定宽容处理,法院主动征求申请人意见,取得其同意后可不再纳失,鼓励其重新振作、主动履行。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对企业纳入失信名单数量同比下降了33.5%。
针对暂时资金困难但有履行意愿的企业,全省法院全面推行1—3个月失信宽限期制度,暂不发布失信信息,为企业预留融资、生产自救空间。王辉举例,今年商丘中院在执行某车业公司案件时,考虑到企业拥有48项专利具备融资潜力,给予1个月宽限期,企业成功融资后履行近2000万元债务。
此外,全省法院大力落实限制高消费单次解禁制度,精准回应企业合理需求。对企业因正常经营、重大投资,或负责人因重大疾病等特殊紧急情况需外出的,执行法院核实后可临时解除出行限制。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已为251家被执行企业办理单次解禁,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办理的某科技公司案件中,企业负责人借解禁契机外出签约合作,迅速履行了还款义务,实现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