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近期,有网友在湖南某问政平台留言,“常宁教育局强迫老师捐资助学最低一百元,已经强迫多年,一不说明捐款去向哪个部门哪个基金会,二不说明捐款资助对象。”
事后,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公开回应称,经核查,常宁市教育基金会是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公募资格社会慈善组织,捐资助学始终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基金会所有款项均严格遵循《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本会《章程》,全部用于奖教助教、奖学助学等专项活动。奖助对象在“常宁市教育基金会”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回复
记者注意到,上述公开回复数天后,仍有网友留言,当地学校存在“强迫自愿”,若不捐,会有电话轮番“轰炸”。
12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随机联系了常宁市的两所学校,一所学校的工作人员表示,一个月前他已进行捐款,系员工自愿。另一所学校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大概半个月前学校开会说了助学捐款的事,但目前她还没有交。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常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捐资助学系自愿,否认存在强迫。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此前也已向学校强调捐资助学为自愿行为。
记者联系常宁市政府,接线人员表示,如对捐资助学有异议,可以拨打政府热线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