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让每一个未成年作恶者都受到应有惩处,才能让所有孩子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11月28日,14岁男生杀害同小区女同学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钟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潘某某(殁年14岁)是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2025年4月8日19时许,潘某某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潘某某身体多处捅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被害人照片。图据齐鲁晚报
当14岁的少女在自家楼下遭遇同班同学的持刀捅刺,一条鲜活的生命被永远定格在了初三的春天。一个花季少女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留给家人无尽的悲痛。
未成年人作案被判无期的案例并不多见,钟某某故意杀人案因其恶劣性质成为焦点。本案的残酷性,在于其预谋的周密,亦在于其恶意的纯粹。据扬子晚报报道,两人不仅是同班同学,还住在同一小区,被害人的父亲还从初一开始和他人轮流接送钟某某上下学。钟某某仅仅因为嫉妒同学的成绩和家庭环境,以及生活琐事,就购买刀具伺机作案,其犯罪手段之狠毒、主观恶性之深,很难用“未成年人心智未熟”来遮蔽。
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本案中,14岁的钟某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属于现有法律框架内的顶格刑罚。这份顶格判决,回应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诉求,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公正交代,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维护。
未成年人身份,从来不是恶性犯罪的挡箭牌。长期以来,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存在一种朴素的担忧:当保护制度异化为作恶者的“免罪金牌”,谁来保护那些无辜受害的孩子?从河北邯郸初中生遭杀害埋尸案中主犯被判无期,到深圳这起14岁少年杀人案的顶格量刑,司法实践正在清晰传递一个信号:司法保护成长中的儿童,但绝不纵容作恶多端的孩子。对于那些心怀恶意、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未成年犯罪者,法律绝不会姑息迁就。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需要得到全社会关注。对于那些因一时冲动、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应当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教育、感化、挽救等方式,帮助重新回归正轨。然而,对于那些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未成年犯罪者,也必须依法予以严惩,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只有让每一个未成年作恶者都受到应有惩处,才能让所有孩子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宽容不纵容”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核心准则。法律的温度,既要体现在对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上,也要体现在对无辜受害者的公平守护上。钟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是对生命权的敬畏,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守。它告诉所有孩子:成长路上可以犯错,但绝不能突破法律和人性的底线。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编辑 汪垠涛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