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为切实保障全省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通告》,提醒全省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缴纳2025年度养老保险费,缴纳时间将于12月31日截止,逾期未缴费的,按规定不得跨年度补缴,将会影响缴费年限、退休待遇水平等个人权益。
此次通告还明确了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638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831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5元(300%)。目前税务系统已根据新的基数标准完成调整,产生7月—10月社保缴费差额,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社保缴费差额的补缴工作,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退休待遇水平遵循“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长短、缴费金额高低,直接关系到未来退休待遇水平。基于此,相关部门诚挚建议全省灵活就业人员重视社保缴费工作,按时足额完成2025年度缴费及基数补差,通过持续参保为自身未来的幸福晚年生活夯实社保保障基础。
若在缴费或基数补差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向当地税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拨打12366(税务咨询)、12333(社保咨询)热线电话详询,专业工作人员将提供详细解答与指导。(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宋聪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