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18日,第十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以下简称“版博会”)在青岛举行。本届版博会的主题为“数智引领未来,版权创新发展”。与会专家学者就我国版权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创新成果及AI背景下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AI技术给版权制度提出新课题
在版博会版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论坛上,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赵冰以《人工智能背景下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探析》为题,作了主旨演讲。据她介绍,中国版权产业对经济的贡献,从2006年至2023年,版权产业增加值从1.3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9.4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近6倍,占全国GDP的比重从6.39%提高至7.44%。
AI技术的快速发展,对版权产业带来重大影响,也给版权制度提出新课题。以出版业为例,根据2024全球出版50强排名榜单及分析报告,和近日发布的全球六大出版集团2025年上半年财报显示:数字化、跨领域转型正推动出版企业寻找新的增长点,出版业在数字化价值链下业务深度重组,人工智能加速了转型进程。数智化转型已不再是未来构想,而是驱动当下业绩增长的核心引擎。
赵冰还表示,在我国,deepseek的出现加速了AI在相关产业的应用,从出版业看,相关调研显示,在AI技术在出版产业的应用主要在编辑审校、用户体验与营销推广等具体环节。在选题策划环节,AI更多停留在辅助决策方面,尚未实现对战略层面策划的深度赋能;在内容创作环节,AI生成内容在逻辑完整性和创造性方面尚不能满足出版物的要求;知识服务与增值服务主要体现在几家大出版集团的数字教材上;出版业垂类大模型创新应用虽出现一些优秀案例,但应用赋能与全球出版巨头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在AI技术建设中平衡各方利益
如何面对数智新技术的竞争与挑战,推进我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赵冰认为,首先要把握好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健康发展,让技术普惠大众;其次要完善人工智能版权政策法规制度,推动公共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版权内容依法合规开放;此外,要把握好人民性与社会性,坚持利益平衡。AI的快速发展使维持这种平衡变得更为复杂,在制度建设中要周密审慎,协调好各方利益。
在另一场主题为人工智能助推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论坛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为谈到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随着AI技术的加入,要平衡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机制。比如,协调版权产业发展与版权保护区域之间的利益,还要在相应的侵权承担责任方式适用上,保持相应的平衡方式。“利用AI大模型生成的内容,侵犯到权利人的利益,可在损害赔偿责任数额上相应地提高,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陈为表示,AI技术不应成为版权行业创新的复印机,而应成为创新的发动机,能够更好地促进技术、市场、商业模式的创新来保护原始权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卢海君认为,要搁置争议,面对现实,尊重版权产业的发展,在这方面做好平衡。希望未来版权方、平台方、AI方都能够做到一个比较长远的发展。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的同时,采取共同化的思维来促进版权行业共生共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恩杰
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