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程帅星 文图】10月15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情况。《条例》已于9月29日经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65个条文,贯穿生产、储备流通全过程
《条例》共10章65条,分为总则、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粮食调控、粮食应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哲介绍,《条例》对耕地保护提出严格要求,明确应当通过建设和提质改造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在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中明确高标准农田运营管护方面的履职事项,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和对污染源的监控。种子方面,《条例》规定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建立种子储备制度,提升供种保障能力。
此外,《条例》明确规定建立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相关指标在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制度,更好提高产粮大县和粮食生产者积极性。
在储备环节,《条例》明确了政府储备的组成和用途,鼓励创新储备粮轮换机制,探索改进储备粮管理模式。其中还包括,加强资金支持,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粮食储备工作相关财政补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在流通环节,《条例》规定加强小麦交易平台建设和小麦大数据中心建设,优化粮食资源流动和配置,打造全国重要的粮食资源生产配置枢纽,主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条例》设置“产业发展”专章
推动农村地区产业发展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陈晓鹏介绍,近年来,河南把推进产业发展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力手段,《条例》专门设置“产业发展”专章,从产业布局、发展模式、品牌建设、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规定,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和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
李哲介绍,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条例》提出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鼓励粮食种植、加工旅游、教育科普、休闲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粮食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同时,为了降低粮食初加工企业生产成本,提高我省粮食初加工企业积极性,《条例》规定“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更好促进我省粮食产业民营经济发展。
《条例》还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粮食企业通过基地建设、订单收购等方式,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粮食企业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