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需资金和政策执行实打实的鼓励,口惠更要实至
10月9日,知名公益人士胡雷发文质疑广西高速称,他向百色市德保县慈善促进会捐赠一批抗洪救灾应急物资,也向当地报备过,但却被收1180元高速费。
据报道,德保县慈善促进会秘书长罗女士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当地政府协调广西高速,但被告知无相关政策依据支持地方性救援物资免收费用,即仅全国性应急情况可免,地方性行为不在免除范围内。
“仅全国性应急情况可免”,高速方面执行的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如果只从字面理解该规定,确实容易在执行和情理上出现分歧。
灾害有广度、烈度之分,但不管是波及全国还是影响一地,对身处灾区的群众来说,其困窘受灾程度就是“百分之百”,不应有全国或地方之别。同样,爱心驰援也不宜厚此薄彼,还需以政策善意呵护各类民间爱心。
事实上,早在2019年,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社会力量车辆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要坚持“按需、就近、规范、有序”的原则,事先在申报系统备案队伍和装备等情况,并通过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胡雷作为知名公益人,按理说应该了解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网上申报系统。从报道来看,他表示“向当地报备过”,不知是否通过这一申报系统?报备之后是否获得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当地收费的高速公司回应称,根据要求,个人捐赠物资需由县级以上政府开具证明,否则无法免高速通行费。胡雷是否获得应有的证明?
从目前来看,一边是当地干部群众很感动,干部们甚至自发凑了两千元想转给胡雷;一边是高速方面一度对舆情应对迟缓,表现出某种傲慢态度,恰恰折射出在民间公益救援方面,当地部门协同联动还有待完善。感动式人情凑钱解决不了问题,关键还需完善现有制度。
根据报道,胡雷确认他是通过自助机缴费,当时询问为何不免费,工作人员称未接到通知。当地收费的高速公司回应称,正了解相关政策,若确实错收,会联系胡雷进行后续处理,这是否说明该公司政策理解存在信息差?
其实就算依据现行政策,各地也有一些做法可借鉴:比如2023年,一司机拉物资赴涿州,过去时被高速收费站直接放行,返程时收费员见赈灾条幅后便向上级请示,也给予免费;胡雷也提到,此前在其他地区向灾区捐赠物资,提前报备后,下高速时收费站会对物资运输车进行拍照登记,免收高速过路费;还有地方专项保障,如去年湖南制定汛期应急救援物资运输车辆通行服务保障措施,高速减免5300余台次抢险救援车辆通行费……
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需资金和政策执行实打实的鼓励,口惠更要实至。特别是,爱心驰援要实现全国无障碍,还需要更清晰、更具操作性的统一规定和更高效的部门协同。比如,明确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红十字会的确认函件即视为有效证明,并建立线上核验机制,缩短流程;民政、应急管理部门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民间救援更便捷。
说到底,此次1180元高速费引发的争议,考验着相关管理部门的担当与智慧。只有完善制度、打通数据,捐赠物资的车辆才能更加顺畅地抵达最需要的地方。
红星新闻评论员 李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