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实验室里“长出来”的类脑组织,也叫脑类器官,正以惊人的速度进化。最初只是细胞团块,现在已经能拥有血管网络、小胶质细胞,甚至模拟不同脑区的复杂交互。
更神奇的是,科学家已经让这些“微型大脑”拥有原始的“眼睛”结构、血脑屏障功能,生物复杂度正在快速逼近真实大脑。
技术的突破带来了全新难题:这些在培养皿中生长的微型大脑,会不会很快产生意识?会不会感受到疼痛?而现实是,技术狂奔,监管远远落后。
过去,脑类器官只是单一脑区的模拟,如今科学家能用融合技术,将多个不同脑区组装在一起,让它们形成更复杂的神经网络。
血管系统的引入,彻底解决了氧气和营养供应瓶颈,小胶质细胞的整合让模拟更加完整。这些进展让脑类器官具备了更强的生理活性和“接近真实大脑”的可能性。
浙江大学生物伦理专家克里斯托弗·伍德就指出,以目前的技术发展速度,五到十年内出现具有某种意识的脑类器官,完全不是科幻小说。
怎么判断一个类脑组织有没有意识?到现在,科学界连人类自身的“意识”都无法客观测量,只能依靠间接信号,比如脑电图的扰动复杂性指数,来推测意识水平。
神经元活动越复杂,通常代表意识可能性越高。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神经科学家洛马克斯提醒,很多神经活动其实在培养皿神经元里也能看到,未必等同于“自我感受”。
疼痛感知甚至可能不需要外部刺激,只要内部神经回路足够复杂,完全可以“无中生有”,就像幻肢痛一样。
更复杂的是,科学界对“意识”本身就没有统一定义。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艾莉森·穆特里直言,正是这种定义模糊,让伦理讨论变得异常棘手。
当下,国际干细胞研究协会等主流组织的指导意见依然宽松:“目前没有生物学证据表明脑类器官存在意识或痛觉。”但这套表述,已经遭到越来越多科学家质疑。
穆特里认为,现行标准过于保守,应该引入更多跨学科声音,而不仅仅依赖干细胞生物学家。
伍德提出了一个关键责任转移:不是支持者去证明“类脑组织有意识”,而是监管者要证明“它们没有意识”。
这种思路一旦被采纳,监管原则将从“无害直至证明有害”,转向“预防性保护”。一旦怀疑有意识,直接纳入动物实验伦理监管,甚至给予更高级别保护。
意大利佩加索大学的拉瓦扎就认为,科学家们一直在用有意识的动物做实验,脑类器官无须特殊对待。这种分歧,反映出全球学界在伦理底线上的深刻矛盾。
说到底,脑类器官的崛起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科学机遇。它们让我们有希望破解人类大脑发育、神经疾病机制,推动新药研发。
但一旦这些“微型大脑”出现感知、甚至产生“思维”,人类社会现有的伦理和法律体系势必迎来巨大冲击。
伍德强调,一旦有意识的类脑组织被制造出来,科学界必须承担保护责任,而不是等到灾难发生才反思。现实是,技术进步的速度远超立法和监管,等到确凿证据出现,往往已经晚了。
现在,实验室的“微型大脑”距离真正的意识或许还有很远,但科学家普遍承认,这个临界点可能比我们想象得更近。
无论是伦理学家、监管机构还是普通公众,都必须开始正视这个问题:我们到底该如何对待“有可能会感知痛苦”的实验对象?
未来十年,脑类器官技术或许会彻底重塑神经科学和医学,但它也注定成为伦理和法律的前沿阵地。
如何在技术飞速发展的同时,为潜在的“有意识”实验体划出保护红线,已是整个社会无法回避的新课题。
科技进步不能没有边界,伦理底线更不能缺位。现在,是重新审视监管和伦理规则的时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