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6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宋家湾村发生一起火车撞人事故,年仅15岁的残障女孩宋玉莹丧命于从村里经过的焦柳线铁轨上。
事发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工务段曾公开回应,焦柳铁路禾家村至张家界北区间宋家湾村路段多次发生路外伤亡事故,铁路部门决定对该区间实施防护栅栏封闭工程,预计今年6月份开始正式施工。
9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女孩家属了解到,15日下午,这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宋玉莹父母、爷爷奶奶及代理人,被告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铁路公司)代理人出席了庭审。
▲9月15日,胡少珍带着孙女的照片参加庭审
此次民事诉讼,宋玉莹家属提出诉求:判令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因办理丧葬事宜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被告铁路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原告及其法定监护人是否存在过错,成为本次庭审焦点。红星新闻记者从宋玉莹家属了解到,下午6时左右,该案庭审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是否和解还有待后续方案的进一步提出。
铁路穿村而过
15岁女孩铁轨上被撞身亡
2025年4月6日下午,火车在村里紧急刹车停了。76岁的胡少珍赶忙往村里的铁道方向赶。孙女宋玉莹在她到门口菜地摘菜叶的几分钟里出门了,家人找了一圈都没找到。最后,宋玉莹家属接到村干部电话,才知道出事了。
宋玉莹母亲瞿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女儿宋玉莹今年15岁,持有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发的残疾证,一级智力残疾,夫妻俩在广东务工,女儿一直和奶奶住。这两年,丈夫也回家在工地打工,方便照料孩子。
他们一家在村里生活了20多年,铁轨穿村而过,火车路过家门口的频率高,一天约有几十趟。瞿女士回忆,多年前她也亲眼见过有人被火车撞死。
今年4月6日,瞿女士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女儿被撞死在了离家几百米外的火车道上,“她以前只是去反方向的小卖部买东西,从没去过事发铁路那里,也不知道孩子为什么去。”
家门口的焦柳线管辖运营方是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宋家湾村铁路段归最近的禾家村火车站管理。宋玉莹父亲介绍,事发后,铁路部门的工作人员曾说给他们赔付3-8万元,不然就走法律程序。他们不认可,便委托律师起诉铁路公司。
这不是宋家湾第一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2023年4月,宋玉莹父亲的堂哥宋健周被撞身亡,家属后来起诉了铁路公司。2023年9月,法院判决认为,宋建周系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对其人身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同时,中国铁路广州局应该承担此次铁路运输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应就事故全部损失承担20%的责任,赔偿宋健周家属约19万元。这起诉讼,成为宋家湾村被火车撞死的人中获得的最高一笔赔偿。
庭辩焦点:
铁路公司是否需担责
受害人一方是否有过错
在宋玉莹案中,被告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宋玉莹一方是否有过错,同样成为此次庭辩焦点。
宋玉莹方代理人认为,被告作为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应当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尤其是焦柳铁路禾家村至张家界北区间宋家湾村路段多次发生类似伤亡事故,自铁路建成投入运营以来,已有多名村民在该路段被撞身亡,“然而被告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未设置封闭设施,未进行全封闭管理,对事故的发生明显存在重大过失。”
上述代理人提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焦柳铁路北起焦作站、南至柳州站,全长1655千米,共有179座客货车站,设计速度120千米/小时。即使列车的实际运行速度低于120km/h,相关法规同样规定如实际有需要,铁路也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铁路部门须充分履行安全防护义务。
参加了庭审的宋玉莹家属介绍,对此,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人在庭上提出,根据铁路设计文件,涉事路段铁路的设计时速为100km/h,不属于法定的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的路段。
被告代理人称,铁路公司已经履行了应尽的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义务,包括悬挂警示标签、实行“双段长”巡护制度、入户教育等,不应过分苛责铁路公司承担非法定的义务。铁路方代理人认为,本案系宋玉莹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铁路公司主张无责。
针对事故责任划分,宋玉莹方代理人提到,宋玉莹的行为与七岁左右的孩童状态接近,只能喊简单的“爸爸”、“妈妈”,缺乏语言沟通能力;日常洗头等需要家人帮助,生活无法完全自理;重要的是,她在生活中听到普通车辆鸣笛尚可躲避,但缺乏认识铁路运输高度危险性的能力,在火车高速运行的情况下,更无躲避列车的能力,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苛求受害人承担责任。
家属称涉事路段目前已全部封闭
下午6时左右,该案庭审结束。法官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愿意接受和解,原告方表示同意,铁路公司称庭后再出具赔偿方案,是否和解还有待进一步方案的提出。
瞿女士介绍,他们一家并不是为了赔偿金起诉铁路公司,而是希望铁路公司能重视目前当地村民生活的现状,避免事故再发生。
原告方代理律师调研发现,在宋玉莹4月份被撞身亡后,5月12日,湖南张家界永定区关门岩村再度发生一起火车事故,此次事故造成一名近60岁的老人身亡。5月15日,在宋家湾村隔壁村又险些发生火车事故,因火车运行速度降低,才得以刹住,避免了悲剧的再次发生。瞿女士称,目前女儿出事的两个隧道中间路段的铁轨已全部封闭。
法庭上,原告方代理人提到,宋玉莹的案子是宋家湾的第二个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他们希望,这也是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