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 9月15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方案明确,到2027年,河南省秸秆科学还田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建成布局合理、链条完整的饲料化利用产业带和秸秆“收、储、运、用”网络,培优扶强一批秸秆利用规模企业,河南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建设秸秆沃土高标准农田引领区。完善地力“加油站”可持续运营机制,推广“秸—饲—肥”“秸—沼—肥”“秸—菌—肥”等循环利用技术,构建一批以秸秆还田为纽带的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模式。
打造秸秆饲料化利用产业带。立足秸秆资源禀赋和畜禽养殖产业基础,以洛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济源示范区等养牛大市为核心,培育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建立健全秸秆饲料收储体系。
探索秸秆高值化转型升级新路径。支持秸秆食用菌基质、秸秆制绿色甲醇(燃气)、秸秆制糖、秸秆制浆、生态板材等高值化利用,加强秸秆高值化利用技术创新。
引导各地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秸秆利用项目纳入扶持范围。鼓励各地创新工作举措,实施财政奖补、低息信贷、用地用电倾斜等精准扶持措施,培育壮大企业。
落实国家电价政策,对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鼓励银行创新专属信贷产品,运用省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分担机制,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秸秆综合利用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
河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我省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秸秆资源高效集约利用、产业模式低碳循环发展、乡村环境生态宜居宜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以建设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化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为主线,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积极建设秸秆沃土高标准农田引领区,重点打造秸秆饲料化利用产业带,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用”网络,组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联盟,探索秸秆高值化转型升级新路径,全力构建我省“一区、一带、一网、一盟、一路”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新格局,为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全省秸秆科学还田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建成布局合理、链条完整的饲料化利用产业带和秸秆“收、储、运、用”网络,培优扶强一批秸秆利用规模企业,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秸秆沃土高标准农田引领区。聚焦耕地地力提升,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深耕还田、堆沤腐熟还田等秸秆科学还田措施。完善地力“加油站”可持续运营机制,推广“秸—饲—肥”“秸—沼—肥”“秸—菌—肥”等循环利用技术,构建一批以秸秆还田为纽带的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模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单产提升、绿色种养循环等项目,探索开展秸秆高效还田试点,打造秸秆高效还田千亩以上引领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打造秸秆饲料化利用产业带。立足秸秆资源禀赋和畜禽养殖产业基础,以洛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济源示范区等养牛大市为核心,培育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建立健全秸秆饲料收储体系。加快秸秆清选揉丝、破壁处理、菌酶发酵、颗粒饲料、全日粮配方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逐步建立秸秆饲料生产与利用标准体系。支持秸秆养畜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品牌打造、订单农业、股份合作等形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秸秆饲料化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逐步打造辐射豫西南、豫中南的秸秆饲用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
(三)构建秸秆“收、储、运、用”网络。强化用地保障,统筹安排新增用地,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厂房、仓储设施等存量建设用地,对永久性占地收储设施合理用地需求应保尽保。支持通过长期租赁、入股合作、流转经营等方式,跨村联建或村企共建标准化收储中心(站),拓展农事服务中心“收储+”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秸秆收储能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依托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支持新建(改扩建)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站),重点支持秸秆收储量(能力)达到5000吨以上的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站)建设。加强秸秆收储运输组织协调,强化运输服务保障,提高运输效率。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完善“利用企业+收储主体+农户”模式,构建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利益共享的秸秆“收、储、运、用”网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科技厅)
(四)组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联盟。支持秸秆收储和利用企业联合河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联盟。同步搭建“1+18+N”省、市、县三级秸秆综合利用信息化平台,构建秸秆产业“盟式”发展新模式。以共享共建为核心,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汇聚资源、技术、市场、金融要素,发布全省秸秆资源分布、收储网络布局、利用企业产能、市场供需动态等信息,实现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主体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企业提需求、联盟做对接、院校促转化、政府给支持”的良性机制,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关键技术问题,提升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推动秸秆利用从零散加工向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民政厅、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
(五)探索秸秆高值化转型升级新路径。支持秸秆食用菌基质、秸秆制绿色甲醇(燃气)、秸秆制糖、秸秆制浆、生态板材等高值化利用,加强秸秆高值化利用技术创新。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大马力、高性能秸秆利用设备应用研究和示范推广,将符合国家补贴政策的秸秆利用机械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培优扶强一批利用量大、技术先进、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链主”企业,推动上下游企业聚链成群、协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集创新研发、成果转化、规模生产等功能为一体的秸秆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各地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秸秆利用项目纳入扶持范围。鼓励各地创新工作举措,实施财政奖补、低息信贷、用地用电倾斜等精准扶持措施,培育壮大企业。落实国家电价政策,对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鼓励银行创新专属信贷产品,运用省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分担机制,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秸秆综合利用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管理局、河南金融监管局、省电力公司)
三、保障措施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推进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地政府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现有创新平台作用,鼓励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秸秆高值化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统筹创新研发等专项资金,加快科技成果产出及转化应用。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对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带头人开展专题培训。总结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做法经验,遴选发布典型技术模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法规,营造秸秆综合利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