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6号台风“塔巴”于9月8日白天在广东阳江到茂名一带沿海登陆,钦州市沿海、北部湾海面出现7到9级阵风,对钦州辖区产生影响,钦州海事局全力以赴防御台风“塔巴”,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一是9月7日上午9时启动《钦州海事局防御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加强值班值守。
二是全覆盖收集辖区船舶动态计划,全面排查消除防台风险隐患,对沿海在港船舶开展“一对一”点名提醒,督促在港船舶及时关注台风预警信息,及时落实防台措施,深入了解钦州籍船舶防台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利用海巡船和无人机系统开展“海上+空中”巡航,检查辖区航道、码头、锚地,检查辖区在港船舶的锚泊秩序和防台措施落实情况,督促辖区船舶扎实落实防台措施,科学选择合适水域进行避风。
四是统筹做好辖区应急力量,协调大马力拖轮、专业救助力量做好应急支援待命。
五是派出执法人员对平陆运河相关标段开展现场防台防汛巡航检查,同时利用电子巡查系统和CCTV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对施工标段的水位、风力等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要求平陆运河航道施工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实施跟踪台风路径变化,及时向船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做好防台防汛安全检查和应急准备工作。
六是按照“应停尽停、应关尽关”要求,严格落实涉客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
七是做好超大型油轮“狮子”轮防台工作,会同气象部门、港口管理部门、引航站、北部湾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等单位及部门分析研判,综合考虑后认为本次台风对靠泊码头的“狮子”轮安全风险总体可控,适合在原地防台。
八是深入辖区各船厂进行防台指导,第一时间向辖区船厂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台要求,检查船厂应急力量配备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九是全面排查辖区石油钻井平台工作人员、平台所属船舶上的人员,督促辖区平台、平台所属船舶及时关注台风预警信息,及时落实防台措施,严格按照“应撤尽撤”工作要求和《船舶防台风指南》撤离标准,指导船舶提前做好人员撤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