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反映有关安全生产事项。按照规定,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情形的,最低奖励1000元。
近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其中有群众反映安阳市某矿山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实后举报人被奖励6万元。
案例1:举报查处重大事故隐患
2025年5月,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接群众举报,反映郑州市某矿山企业越界开采,存在陡峭边坡等重大事故隐患。经查,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二条有关规定,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予以立案处罚。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7350元奖励。
案例2:举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近期,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接群众举报,反映安阳市某矿山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查,举报属实,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60000元奖励。
案例3:举报查处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2025年6月,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接群众举报,反映信阳市某国药公司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属地监管部门派出核查组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未及时张贴电梯使用标志、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案例4:举报查处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2025年3月,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接群众举报,反映南阳市某机电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经查,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予以立案处罚。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7800元奖励。
案例5:举报查处危险化学品试验车间与员工宿舍设置在同一楼层
2025年5月,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接群众举报,反映三门峡某化工企业在员工宿舍楼内非法安装生产实验设备。经查,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予以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行为、拆除装置设备。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8300元奖励。
案例6:举报查处特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2025年7月,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接群众举报,反映新乡市某机械公司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经查,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规定,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予以立案处罚。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4150元奖励。
【举报途径】
据了解,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由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印发,详细列明了危化、非煤矿山、工贸、交通、特种设备、住房建设、消防等7个领域、148种举报情形。
举报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证据线索,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负责举报接收、转办、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等事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信息,符合《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情形》的,最低奖励1000元;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最低奖励3000元。具体奖励金额原则上参照行政处罚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省应急管理厅开发了“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和“河南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统一对各类举报事项进行管理,并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分转。群众“扫一扫”微信小程序码,即可快速获取详细的常见举报情形清单,实时跟踪所举报事项的核查、奖励进度,实现举报奖励全程可视化。(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