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指出,日方在处理日遗化武问题上进程总体严重滞后。多年来,日本在这一问题上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未能切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日遗化武给周边国家和地区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和生态灾难,严重威胁到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日本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日遗化武的处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向国际社会展示其应有的担当和诚意,而不应继续拖延和敷衍,否则将面临国际社会的严厉谴责和历史的审判。
7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日遗化武问题是中日间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今天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签署26周年。请问发言人,目前处理日遗化武工作进展如何?中方有什么关切和要求?
郭嘉昆表示,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中方一直敦促日方严格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政府间备忘录规定,早日干净、彻底销毁日遗化武。
郭嘉昆介绍,截至目前,日方已挖掘回收日遗化武56万余枚,销毁约13万枚,但处理进程总体严重滞后。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今天是中日两国政府签署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相关备忘录26周年。但时至今日,日遗化武仍对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郭嘉昆指出,日方在历史问题上负有不容推卸的责任。中方敦促日方严肃对待中国和国际社会关切,深刻反省侵略罪责,恪守承诺,切实加大各方面投入,全方位、全链条加快日遗化武处理进程,早日还中国人民以净土,还国际社会以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