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强调挽救涉“帮信罪”的在校生,主要有以下原因。在校生涉“帮信罪”往往是法律意识淡薄,被他人利用或误导而参与犯罪活动。他们大多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挽救他们能避免其因一时错误而背负沉重的刑事处罚,影响未来人生发展。从教育角度看,这也是对年轻一代的关爱与引导,让他们认识到错误后有改正的机会,重回正轨。同时,这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有助于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教育、挽救和预防,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有一项刑事罪名,成为年轻人掉坑的重灾区,2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高达三分之一,这就是“帮信罪”。
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公布了7件典型案例。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虽然这个刑事罪名说起来有些拗口,普通人也不是很熟悉,但是,它已经成为中国起诉人数位居前列的罪名,2023年“帮信罪”成为中国“第三大犯罪”,仅次于危险驾驶罪、盗窃罪;2024年,它也是位居第五位的刑事罪名。
让人遗憾的是,构成此罪的相当多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乃至在校学生。数据显示,当前帮信犯罪的被告人呈现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比例高的“三低一高”特点,3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超过80%,2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三分之一。
不少年轻人,特别是在校学生,因为一点蝇头小利、“朋友面子”,就把自己银行卡、手机卡、身份信息出借给他人使用,或者自以为在“兼职”,从事“刷单”“跑分”等灰色生意,结果被犯罪分子用来洗钱、转移资产、逃避司法机关打击。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介绍,一些电诈、洗钱犯罪团伙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涉世不深、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蛊惑、引诱其出售、出租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甚至将部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发展成为“卡头”,社会危害严重。
所以,司法政策也需要做出更精准的调整,体现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将司法打击的重点指向职业化的“卡头”,而对初犯、偶犯、恶意不深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以及处于犯罪链条末端、情节较轻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要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要避免把“小鱼小虾”和凶宄大恶放在一个箩筐里。
这一次“两高一部”的司法文件,特意强调对未成年人、在校生等群体,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宽处罚。对于符合被诱骗实施犯罪、参与时间较短、获利较少的、认罪认罚的、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查等情节的,犯罪情节轻微的,明确要求一般应当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这意味着,对于绝大多数未成年、在校学生,如果真是因为一时糊涂,参与了帮信犯罪,沦为犯罪“工具人”,只要参与时间不长,获利不多,并且做到认罪认罚、积极配合,一般可以得到从宽处理,甚至不起诉、不留犯罪案底,可以重新开启人生。
比如,在这次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当中,上海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高某组织同学顾某、某中专院校学生师某(未成年人),向他人出租银行卡。事发后,顾某、师某分别退出违法所得3000元和2300元。最后,检察院对顾某决定相对不起诉,并通知其所在院校,建议对其行政处分;对师某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两个年轻人为自己的无知、贪婪,承担了责任,但是没有被判刑,体现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
这也是司法机关在法律范围内针对年轻群体的特质、“帮信罪”的特征,积极调整司法政策,让打击更精准,让教育更普遍,给那些恶意不深、危害不大、一时糊涂的年轻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自2020年我国实施“断卡”行动以来,“帮信罪”的案发量一直维持在高位,不少年轻人身陷其中,因此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这一次,司法机关的“帮信罪”的司法文件,体现了教育、挽救的方针,让打击更精准,也希望年轻人提高法治意识、敬畏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