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省本级法规共8件。其中,一审法规5件,二审法规3件。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注意到,审议的多部法规(草案)与民生息息相关,涉及社会治理、粮食安全、法律援助、涉案财物管理、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等。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有哪些关注点或修改内容?记者进行梳理总结。
8件省本级法规提请审议
根据安排,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至31日在郑州召开。
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省本级法规共8件。其中,一审法规5件,包含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草案)、河南省测绘条例(修订草案)、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等;二审法规3件,分别是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修订草案)、河南省涉案财物管理条例(草案)、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我省拟立法保障粮食安全
河南是农业大省,也是产粮大省,为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扛牢粮食安全责任,河南拟制定专门法规保障粮食安全。因此,《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
该《条例(草案)》共10章62条,一方面突出河南特色,立足省情、粮情,增加“粮食调控”一章,支持粮食期货交易所发展粮食期货,通过多种措施调控粮食市场,推动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坚持全链条管理,在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方面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此外,加强粮食安全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注重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和促进节粮减损,健全粮食安全监督管理并明确法律责任,推进我省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方位夯实我省粮食安全根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修法适度扩大法律援助救助范围
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一审。
该条例(修订草案)充分考虑涉农业、农村、农民的事项以及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拟适度扩大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范围和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员范围。
同时,将拓展便民服务措施,规范法律援助程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以法治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拟建立全省统一涉案财物信息共享平台
今年5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河南省涉案财物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7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上述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并进行审议。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新民介绍了修改情况。
针对建立涉案财物信息共享机制问题,《河南省涉案财物管理条例(草案)》总则中增加了第四条规定,第一款内容为:“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应当建立涉案财物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涉案财物信息共享。”第二款内容为:“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涉案财物信息共享平台。”
现实中存在一些权属不清、产权转移有障碍等不具备处置条件的涉案财物,如何避免造成财产损失?《河南省涉案财物管理条例(草案)》第34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对不具备处置条件的土地、建筑物、车辆等涉案财物,办案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予以处置。”(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