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原厅长李德明曾斥资上千万建造 10 个厕所,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公职人员应有的廉洁和公共资源合理使用的原则。他利用职务之便,将大量公共资金用于个人喜好的项目,极大地损害了公共利益和政府形象。最终,他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双开”,这彰显了党纪国法的威严,也提醒着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这种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严厉惩处,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7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德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德明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律意识全无,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保姆式”服务,违规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调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安排下属单位为其建造木屋供其使用;违反群众纪律,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捐款”,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德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德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德明出生于1970年7月,曾任白城市住建局局长,2019年4月出任通榆县委书记,2021年升任市委常委,并继续兼任通榆县委书记。
2023年,他再次升迁,担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直至2025年1月主动投案。
李德明主政4年的通榆县,曾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吉林省深度贫困县,土地沙化碱化、常年干旱,被称为800里“旱海”。
经过30余年的不懈奋斗,2020年4月,通榆县正式脱贫摘帽。时任县委书记的李德明,也因此获得“吉林省脱贫攻坚奖贡献奖”。
通榆公厕外景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通报,摘帽次月,即2020年5月,李德明为追求个人政绩,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在城区新建公共卫生间项目的设计方案,扩大修建面积,进行豪华装修,造价相较预算翻倍,严重超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通榆的豪华公厕什么样?到底花了多少钱?长安街知事注意到,2020年10月,当地媒体的报道给出了答案。
这篇名为《公厕:鹤乡小城一道靓丽风景线》的文章披露,该年6月份,通榆县投资1192万元,建设10座水冲公厕。报道发布时,已有6座建成并交付使用。
通榆公厕内景
报道称,新建成的公厕造型独特、设施齐全,室内装修堪称豪华:每一座厕所110-140平方米不等,都配有中央空调和排风系统;配有烘手器、净化开水机、自动喷香机、洗手液、纸巾等多种洗漱物品,并安有wifi、音箱等设备……
“每个公厕打造‘星级标准’,并配备24小时专人看护管理……”文章还表示,水冲公厕的集中建设在通榆县尚属首次,堪称为一场厕所革命。
通榆公厕内景
除此之外,2021年12月,通榆县还发文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投资180余万元,完成县城区内6座水冲公厕外环境绿化种植、硬化铺装及景观照明等工程建设。
简而言之,1192万元的建设费用之外,6个公厕的配套设施又花了1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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