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竟做出了令人发指的行为,他强奸了自己的嫂子,而后为逃脱罪责,竟还残忍地杀害了见义勇为者。在面对法律的审判时,他竟辩称自己也是受害人。这种荒谬的言论让人震惊且愤怒,他完全无视了自己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他的行为不仅违背了伦理道德,更是对法律和正义的公然挑衅。见义勇为者本是社会的正能量,却因他的恶行而失去生命,这种恶徒必须受到严厉的惩处,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尊严。
7月22日上午,“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一案,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华宁县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强奸大嫂并杀害见义勇为者的田某明,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
庭审结束后,中国新闻周刊从被害人刘某某方代理律师刘文华处获悉,庭审持续约2小时,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刘文华称,被告人田某明上诉理由为,“认为此前强奸大嫂案件有冤”,且辩称大嫂赵某某将见义勇为者推向了田某明的刀口。对此,检方予以驳斥。
见义勇为遇害的刘某某之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田某明没有对被害人家属表达歉意,“他不承认杀害了我父亲,说是(另一被害人)赵某某将我父亲往他刀尖上推。听到他杀害我父亲的描述,对我来讲是字字诛心,当年所有印在我脑海里的情景,今天又听田某明讲了一遍。”
最令其无法接受的是, “田某明辩称自己也是受害人,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他认为自己这20年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遵纪守法没有犯罪。”
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刘文华介绍,“田某明还在为自己辩解”,检方认为一审法院量刑合理,建议维持原判。
据媒体此前报道,1996年,云南玉溪男子田某明强奸大嫂赵某某后,因害怕恶行暴露,持刀欲杀害赵某某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2年,田某明减刑出狱后欲报复嫂子赵某某,到赵某某家中将其砍伤,同村的村民刘铭富见义勇为被杀害。此后田某明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终于2022年于长沙出租屋内被抓获。2022年11月15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刑缓刑两年,田某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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