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地区,存在着对检测结果的不当操作和干预现象。就如甘肃幼儿铅中毒事件,倘若疾控中心的检测也能被随意“打扮”,那将是对公众健康的极大威胁。检测本应是客观、公正、科学的,是为了准确反映真实情况,保障民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然而,若检测结果可以被人为操纵,那么就可能掩盖真相,让患病儿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这不仅是对法律和道德的践踏,更是对无数家庭的伤害。必须坚决杜绝这种不良行为,确保检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需要强调的是,甘肃幼儿铅中毒事件是一起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相关部门已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妥善处理,以保障儿童的健康。同时,也应以此为鉴,加强对检测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监管,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文|木白
一,
今天的两篇文章,算是都在跟进昨天的文章。
幼儿园血铅异常事件,为什么天水和西安的检测不一样?
简单说几句这件事的脉络。
大意是甘肃天水某幼儿园,孩子出现腹痛,牙齿根部发黑的情况,然后家长们不放心带孩子检查,结果发现孩子血铅异常。也就是说,铅中毒。
随着媒体的介入,当地也开始排查。经过初步认定是幼儿园的食品违规添加了添加剂造成的。
但这件事的发展过程中却有着诸多的疑云。
二,
诸如,在检查的结果上,天水市麦积区疾病预防控制心的结果都是正常的。
但家长们在西安的检测都是超标了。其中一个最离谱的是,在天水的检测是17.944,在西安的检测是352,然后孩子只能住院治疗。
不过现在的一个发展是,家长已经爆料,就是说现在不允许带孩子到西安检测。具体是谁不允许,为什么,扑朔迷离!
另一个细节是。
很多人以为这件事是近期发生的。就是说孩子们现在才被检测出铅中毒。不是的。
在三联的报道上可以看到,一个家长说,孩子去年5月份就已经查出血铅异常,看下面的检测数据,无论是时间线还是中毒症状,代表着的是孩子属于慢性中毒,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如此的话,那么甘肃天水初步排查的幼儿园玉米卷导致的中毒,究竟是判断错误,还是说有所隐瞒?
同样的,在三联的报道上,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研室教授厉曙光,也是研究铅中毒领域的专家。
看他说的,儿童铅中毒,多发生在铅矿、冶炼厂、电池厂等污染严重的地区。
厉曙光还说:一开始看到通报中所写血铅异常由添加剂所致,颜崇淮觉得纳闷。“原则上任何添加剂都不含铅,特别是食品添加剂,不可能含铅。没有任何一个食品添加剂是要用铅去做的,国家不允许。”
那么既然甘肃天水认为是幼儿园的玉米卷添加剂超标导致的孩子中毒,那么应该告知民众是何添加剂?
三,
其实在昨天的文章发表后。
很多当地的朋友发来一些信息。
甘肃天水铅中毒事件,在05年,06年都曾引发全国性探讨。
同样的麦积区,
同样的检测结果的不一致,
同样的都是孩童。
唯一不同的是,那个时候的媒体都是真实的媒体。在报道上敢于说一句:
“天水市疾病防控控制中心不管有天大的理由都无法狡辩,因为它们违反了基本的医学检测常识与职业道德。”
那个时候的记者还敢于公开问一句:“请问疾控中心,你们平时难道就如此不负责任对待病人闭着眼睛检测的吗?”
当然,即便那个时候的媒体和记者,也只能说是当地的疾控中心闭着眼睛检测,而不是说,疾控中心的结果究竟为谁服务?
四,
除此之外,据极目新闻报道,铅中毒究竟会不会留下后遗症的问题。
西安市中心医院的一位儿科医生说:“排铅并不只把铅排出,也会排掉其他微量元素,因此后续也需要补充其他微量元素,具体每个孩子的个人情况不同,治疗所产生的影响也不好说,“我们作为医生一定会尽全力救治所有患儿”。
到这里,儿童的健康造成损伤是一定的。只是医生说的比较含蓄而已。文首新黄河的报道上,医学专家明确的说,铅中毒给儿童造成的损害是智商很难恢复!!!
我昨天文章说了一句话。到现在我忽然发现。其实从一开始思路就完全错了。命当然是可贵的。但问题是,这个命是谁的?
今天还是要问一句,当他人的幼儿发生了中毒事件,某些人为了将责任推卸,于是真相掩盖,从而导致幼儿的身体遭受损害,甚至留下终身的隐患,这种行为是能用事件任何一个肮脏的词汇可以形容的吗?
丧尽天良?不不不,这四个字太温和了。
对了,还有一位读友昨天留言说,三色发糕表示不背锅,吃多少添加剂才能超标到200多ug?是整袋添加剂当饭嚼?
看见没有,当人为了自己的责任和错误被消除,任何违背科学常识的的话都能说出来。但最大的问题是,说了,还必须让他人跟着喝彩和掌声,若不,你就是不顾大局。
五,
毛姆曾说过一句至理名言。
要使一个人显示他的本质,叫他承担一种责任是最有效的办法。
很遗憾这句话是一个国外人说的。如果他生存在与我气息一样的氛围,或许这句话可以换几个词汇,或者改变几个词的顺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