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去世舅舅帮还贷欲继承房产被拒
导语:近日,北京。38岁的杨某利去世,留下了一套没有还完贷款的商品房。杨某利没有继承人,更未留下遗嘱,其舅舅曾一度以为自己可以作为杨某利的遗产继承人,并偿还了一部分贷款。但其舅舅并不是法定继承人。4月28日,法院判决认定丰台区民政局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
【38岁#男子去世舅舅帮还贷欲继承房产被拒#,法院:民政局管理】近日,北京。38岁的北京人杨某利去世,留下了一套没有还完贷款的商品房。杨某利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更未留下遗嘱。这意味着,没有人继承杨某利的房子。2014年底杨某利花115万多元买了这套房子,杨某利去世以后,其舅舅曾一度以为自己可以作为杨某利的遗产继承人,并偿还了一部分贷款。但其舅舅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4月28日,法院判决认定丰台区民政局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蓝V视界# L星视频的微博视频 收起d
【#男子去世舅舅帮还贷欲继承房产被拒#】2016年1月,时年38岁的杨某利去世,留下了一套没有还完贷款的商品房。这处商品房为2014年底购买,时的总价款为115万多元。2015年3月,杨某利申请了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北京市住贷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据申请人表示,2016年杨某利去世以后,其舅舅曾一度以为自己可以作为杨某利的遗产继承人,并偿还了一部分贷款。据悉,杨某利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更未留下遗嘱。但其舅舅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丰台法院经过审理,于4月28日判决认定丰台区民政局为被继承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等义务。 O38岁男子去世留下未还完贷款的房子,民政局成为遗产管理人 收起d
#男子去世民政局成遗产管理人#【#独身男子去世舅舅无法继承房产# 那外甥能否继承舅舅遗产?】据北京日报报道,38岁的杨某是北京人。2014年,杨某在丰台区购买了一套房屋,总价115万元,使用公积金贷款80万元。两年后,杨某去世,留下了这套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子。而杨某去世前,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更未留下遗嘱。这意味着,没有人继承杨某的房子。其舅舅一度以为自己可以作为杨某的遗产继承人,并偿还了一部分贷款。#男子去世舅舅帮还贷欲继承房产被拒#从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杨某的房屋贷款开始逾期。作为贷款担保方,北京住贷担保中心履行担保义务,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之后,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向法院申请丰台区民政局成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4月28日,经法院判决认定,当地民政局为杨某的遗产管理人。有律师分析,根据民法典,舅舅并非法定继承人,如果孤身的杨某没有留下遗嘱,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不过,根据《民法典》规定,虽然舅舅无法继承外甥遗产,但外甥在一定条件下却可以继承舅舅的遗产。“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O独身男子去世舅舅无法继承房产,那外甥能继承舅舅遗产吗? 收起d
【38岁#男子去世舅舅帮还贷欲继承房产被拒# 法院:民政局管理】近日,北京。38岁的北京人杨某利去世,留下了一套没有还完贷款的商品房。杨某利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更未留下遗嘱。这意味着,没有人继承杨某利的房子。2014年底杨某利花115万多元买了这套房子,杨某利去世以后,其舅舅曾一度以为自己可以作为杨某利的遗产继承人,并偿还了一部分贷款。但其舅舅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4月28日,法院判决认定丰台区民政局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星视频 L星视频的微博视频 收起d
【38岁#男子去世舅舅帮还贷欲继承房产被拒#,法院:民政局管理】近日,北京。38岁的北京人杨某利去世,留下了一套没有还完贷款的商品房。杨某利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更未留下遗嘱。这意味着,没有人继承杨某利的房子。2014年底杨某利花115万多元买了这套房子,杨某利去世以后,其舅舅曾一度以为自己可以作为杨某利的遗产继承人,并偿还了一部分贷款。但其舅舅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4月28日,法院判决认定丰台区民政局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蓝V视界# L星视频的微博视频 收起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