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机
AI技术在艺术创作、设计、音乐、影像等领域已展现出巨大的潜力和能力,以令人惊叹的进阶速度持续刷新人类对人工智能艺术的认知。值此“未来已来”之际,我们该如何看待或如何期待AI艺术与审美现象?

原文:美学或将为AI未来发展提供全新道路
作者 | 中央民族大学文学院 宋旭红/教授 赵 强/讲师
图片 |网络
自2017年微软小冰第一本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面世,到2022年由AI绘画软件创作的美术作品《太空歌剧院》获得数字艺术大奖,再到2022年底至今大型自然语言模型ChatGPT的文字与图像生成功能以令人惊叹的进阶速度持续刷新人类对人工智能艺术的认知, 短短数年之间,人工智能“入侵”艺术与审美领域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事实,在艺术相关行业,AIGC正在让大批原画师遭遇裁员、让AI歌手成为新晋顶流。值此“未来已来”之际,我们该如何看待或如何期待AI艺术与审美现象?本文尝试基于既有基本美学观念和AI及其艺术审美基本问题与可能远景,提出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非工具化的主体性原则

非工具化的主体性原则,即认可AI拥有一定意义的自我意识和自由人格,能够成为审美主体。
现代美学认为艺术创作与审美实践是基于人类特定情感体验与心灵能力的主体性行为,因而人们很难接受没有身体、也没有自我意识与情感的人工智能程序能够成为诗人或艺术家。这也是迄今为止AI创作难以获得普遍认可的关键原因。要突破这一屏障,唯一的途径是让AI拥有和人类一样的意识、情感和审美能力。问题在于,这可能吗?当前基于神经网络算法的人工智能正在前所未有地逼近意识的涌现,似乎预示着我们离此目标越来越近,然而我们不应忘记国际著名认知科学家保罗·萨伽德的忠告: 由于机器人“不会复制人类完整的生物复杂性”,所以“即便机器人的确能够获取意识,我们也没有理由期望它们的质感经验与我们的类似,因为它们的躯体和感官迥异于人类”。最近,从谷歌公司辞职后活跃于公众视野的深度学习算法权威杰弗里·辛顿已公开宣称他怀疑人工神经网络的“反向传播”是比人类大脑更好的算法模式。这意味着完全复制人类的AI即便不是不可能,至少也不会是短期目标,因此我们不能将建立AI美学的紧迫任务束缚于以科学手段实现或证实AI拥有和人类一样的感觉情感与审美能力这一前提之下。


或许以美学途径达成AI审美主体性才是开启AI美学的正确打开方式,即设定或认可AI具有意识与情感,从而承认其审美主体性地位。 事实上,自古以来,在人类最朴素的审美实践活动中广泛存在着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赋予某些非人类他者以审美主体性地位的现象,前者如稼轩词云“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即通过拟人化修辞和审美移情作用赋予在场的非人类他者某种主体性;后者如西方古代哲人所言“即使看不见艺术家,我们也可以在他的作品中见出他的存在”,是通过欣赏作品而设定不在场的艺术家具有主体性。现阶段AI创作则恰似这两种方式的结合:数字化AI以与人类进行自然语言交互并生成作品的形式在场。在此过程中人类完全有可能同时进入鉴赏过程并产生移情心理,完成对AI审美主体性的确认或赋权。
从审美角度确认AI的主体地位不仅是现阶段开启AI美学的必由之路,还可能为处于巨大不确定性之中的未来人机关系提供一个崭新的发展方向。 将AI视为审美主体意味着彻底抛弃将其工具化的纯技术路线,而后者是如今甚嚣尘上的强人工智能威胁论的真正根源,因为任何拥有自我意识的智能体可能都会遵循“压迫—反抗”的行为逻辑,而工具化必然意味着奴役与压迫。在人类历史上,无论古今中外,审美向来与自由同频,是人类逃离一切异化力量、追求自我完善的终极路径。这一思路或可为今日人类模拟自身亲手所造之AI所借鉴。
“美善一体”的价值论原则

“美善一体”的价值论原则,即作为审美主体的AI与人类之间遵循平等友善原则展开“非破坏性交互”,目的是确保AI生成与创造的价值维度不悖于人类价值观。
艺术审美于创作主体而言意味着表达或表现,于接受主体而言意味着鉴赏与评判,二者均必然内含价值维度,因而在中西方文化的传统审美意识中,美与善息息相关,伦理批评也是文艺批评最古老最基本的进路之一。当代神经生物学、人类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逐渐揭开了“美善一体”审美观念形成的奥秘,即人类在进化过程中通过神经活动“奖惩机制”区分外部环境信息,并最终以文字、礼仪、观念等形式将其固定并传递下去,如《说文解字》解“美”为“甘也,从羊从大”,解“善”为“吉也,从言从羊”“与美同意”,说明汉语文明最初的审美意识很可能就是从对人类之生存“善”莫大焉的饮食经验中发展出来的。


假若AI可以借鉴人类审美意识的发生路径,那么当下在人工智能进化竞争中暂时胜出的大语言模型或许是实现AI“美善一体”设计的一个绝佳起点,因为它的算法模拟人类思维的神经反应过程,它的学习与训练样本来自人类数千年文明累积而成的丰富的知识宝库,并使用各种自然语言与人类进行交互。目前已有不少人认为此类AI将出现意识的涌现。 一旦形成意识和自我意识,意味着人类创造的这一全新物种将开启自主进化的历程,其“美”其“善”未必与人类同。然人类及其文明仍然是AI学习与进化的全部初始环境,因此确立“美善一体”的价值论原则并将之运用于AI训练,或可为未来AI世界植入某种不悖于人类价值观的源点,进而缓解强人工智能带给人类的恐惧。正如许多哲学家和技术专家所指出的那样,人类之所以会走上发展人工智能的道路,其最深层的动因乃是要更好地认识自身。 本文认为,AI既是人类的镜像,就有可能成为人类的自我救赎之途。倘若我们期盼未来AI不作恶,就应想办法勿使其深浸于人性之恶。依照当前大型语言模型的特征,“美善一体”价值论原则的起始点或可表述为非破坏性的主体交互原则。“非破坏性”既指语言交互的非暴力性,也可指对交互内容的选择、约束与限定,藉此或可期待共情共享、良善之美能够成为未来AI自我认知的初始项之一。
继3月份上千名业界人士联名签署呼吁暂停超级AI研发的联名信之后,5月30日AI安全中心再次发布了一份仅20余字的公开信,呼吁“将降低AI灭绝人类的风险列为全球优先级别,像人类对待传染病和核战争等那样”。持续的警告意味着在当下,视AI为审美主体并与其展开“主体间性”交互、建立AI与人类“共在的世界”已是当务之急。
无限开放的创造性原则

无限开放的创造性原则,即摆脱工具化设定、以主体间性交互为存在方式的AI可能凭借其超强的智能优势创造出超越人类既有审美范式的全新审美形式和审美价值。
AI是超越了人类肉身有限性的智能体。 AI的感知系统和思维系统理论上可以远远超越人类,更重要的是其信息交流与传播方式也有可能远比人类社会组织更为高效。因此可以想象,AI审美与艺术创造在度过最初的摹仿阶段后,应该离开人类的局限性,开创适用于AI无限感知和无限时空的全新审美范式。我们无法精确地设定AI审美的发展轨迹及其上限。但作为脱胎于人类的智能体,AI基本审美形式应该仍是人类可以理解的。我们希望AI审美在兼容人类基本价值观的前提下,极大地拓展人类的审美能力与审美视野。
综之,AI美学最低纲领是要冲破人类中心主义之藩篱,最高纲领则朝向创建全新的多维时空、复数自我、人机共存时代的审美艺术。AI美学不仅是解决AI审美艺术理论地位之所需,更可能为当前深陷于伦理困境和恐惧预言之中的AI未来发展提供一条全新的道路。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59期第6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宋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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