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姥姥带娃3年女儿分文不给
导语:10月27日,安徽广德。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外婆带娃3年,主张抚养费和工资的纠纷案件。
【#姥姥带娃3年女儿分文不给#,法院判决:女儿须支付14000元抚养费】10月27日,安徽广德。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外婆带娃3年,主张抚养费和工资的纠纷案件。2016年李某未婚生育一女儿,并于2018年8月外出务工,将女儿交给母亲张某抚养。2021年12月,李某回家欲带回女儿。母亲索要相关抚养费用未果将女儿诉至法院。张某称,女儿承诺每月给500元抚养费和2000元工资,她才放弃务工专心照顾孩子。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应支付自己女儿每月的生活费,至于工资诉请,张某未能提供证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李某支付母亲张某抚养费14000元,驳回张某其他诉求。L九派新闻的微博视频 收起d
#姥姥带娃3年女儿分文不给#这个女儿言而无信,让母亲带娃,三年了分文不给,回家就想带回孩子,怪不得母亲要起诉到法院去索要其女儿承诺的带娃款项。很可惜,诉请的带娃工资因为没有提供到足够证据所以无效,但带娃的抚养费有效。法院判决了女儿要支付母亲一万四。三年来,做女儿的外出务工将自己女儿(是未婚生育的女儿)托付给自己母亲带,即是自己女儿的姥姥、外婆。承诺下的款项分文不给,不但做女儿做到这样挺失败的,做妈妈也是,没有尽到做妈妈的责任感。同时可也别忘了赡养父母也是自己的义务哦,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对父母也是要赡养的,有这个法律义务。父母女儿要闹到法院的,这种家庭我很少见到,可见在家庭上感情基础基本尽失了。 收起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