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谈昆山反杀案
导语: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今天在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说,检察机关办理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有影响性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青年看二十大#【#最高检谈昆山反杀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今天在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说,检察机关办理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有影响性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2013年至今,检察机关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1.9万件。(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国) 收起d
#看二十大# 【#最高检谈昆山反杀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今天在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说,检察机关办理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有影响性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2013年至今,检察机关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1.9万件。(中国青年报) 收起d
#玛检微转# 【#最高检谈昆山反杀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10月19日,在#二十大新闻中心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检察机关办理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有影响性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中国长安网 L中国长安网的微博视频 收起d
【#最高检谈昆山反杀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今天在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检察机关办理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有影响性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据悉,“昆山反杀案”即8·27昆山震川路砍人事件,是指在2018年8月27日21时许,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事件当事人刘海龙因交通纠纷与行人于海明发生争执,之后刘海龙用砍刀攻击于海明时脱手,被于海明反击砍杀致死。最终,于海明反击刘海龙的行为被当地警方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撤案。#中国成为世界最安全国家之一# L中宏网的微博视频 收起d
#青年看二十大#【#最高检谈昆山反杀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今天在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说,检察机关办理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有影响性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2013年至今,检察机关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1.9万件。(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国) 收起d
【#最高检谈昆山反杀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今日,在#二十大新闻中心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检察机关办理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有影响性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忠诚护航二十大# L中国长安网的微博视频 收起d
【#最高检谈昆山反杀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聚焦中共二十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今天在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说,检察机关办理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有影响性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L中新视频的微博视频 收起d
【#最高检谈昆山反杀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今天在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说,检察机关办理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有影响性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同时,检察机关还将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目前已建立了3600多个协作办公室,促进监督更有力、配合更顺畅。2013年至今,检察机关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1.9万件。 L看度新闻的微博视频 收起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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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看二十大#【#最高检谈昆山反杀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童建明今天在党的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说,检察机关办理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有影响性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2013年至今,检察机关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1.9万件。(中青报) 收起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