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娃17年花46万女子向前夫要一半被驳
导语:近日,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女子李某与男子许某于2004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其十八岁。
【#养娃17年花46万女子向前夫要一半被驳# 法院:超出离婚协议约定】近日,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女子李某与男子许某于2004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其十八岁。后男方表示经济困难,等宽裕后给付抚养费。女方就抚养费问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女方称,17年来为女儿支付学费、伙食费、旅游费合计46万余元,要求男方负担一半。法院审理后认为,追偿费用超出协议约定且未征得男方同意,亦不能证明费用确属必要、合理。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女方的请求,同时对男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行为予以批评。@沸点说法 L沸点说法的微博视频 收起d
#养娃17年花46万女子向前夫要一半被驳#我觉得女方如果这17年来没有收满协议上的抚养费,她是有权要求男方补偿回来。但要求前夫分担一半养护娃17年所花的46万成功率是很低的。因为,如果女方当时在签的离婚协议上写明了每月给多少,给到几岁那就是多少,孩子这个日后实际花费是多少都得是女方自己承担了。04年的500一月,到近十年的物价等费用已经不一样了。当时签的协议应该要写明会随着工资增长等情况需要按收入的百分几来给这样就不会亏。如果没有签按收入的百分几的话,那只能靠前夫的良心给了。对此事,法院以超出离婚协议约定等情况为由驳回女方的请求,我个人也能理解吧!毕竟按协议走的这个没办法,白纸黑字。对于男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行为予以批评,我觉得不单单是批评吧,应该还要追偿所欠的。说句话实话,养一个孩子到出来到社会期间花费几十万真的不多,觉得不多的,只是你没有认真算过! 收起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