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回应卖20元芹菜被罚6万6
导语: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整改方案,聚焦相关问题,统筹好执法工作和服务市场主体,为市场主体纾忧解困。
#陕西回应卖20元芹菜被罚6万6#【#陕西要求整改行政处罚过罚不当#】售出4板过期4天的酸奶退货后被罚2万元,卖出5斤超标芹菜收入20元被罚6.6万元…近日,陕西榆林等地行政处罚“过罚不当”等问题引发关注。陕西省副省长叶牛平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整改方案,聚焦相关问题,统筹好执法工作和服务市场主体,为市场主体纾忧解困。(新华视点)此前报道戳@央视网快看 视频↓ L央视网快看的微博视频 O陕西榆林等地行政处罚“过罚不当” 全省通报部署整改 收起d
【#红星评夫妻俩卖20元芹菜被罚6万6#,#卖20元芹菜被罚6万6合理吗#?】近日,陕西榆林,夫妻俩卖20元芹菜被罚6万6,引发热议。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5万元的就有21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显然,5斤芹菜罚款6.6万元这种事情,在当地并非个案。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否则对执法公信力和地方形象负面影响巨大。每一项行政处罚,既要满足合法行政原则,也要满足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比例原则。也就是说,如果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应该采取其中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在当前疫情背景下,针对生存不易的小微市场主体,更得重视比例原则。执法不能只讲力度,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更要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去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增加了“没有主观过错不罚”,明确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同时,还增加了“首违可以不罚”,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旨在让行政处罚更加规范更有公信力,避免滥罚现象发生。可是,“卖5斤芹菜罚6.6万元”事件表明,某些行政机关对新法的理解和落实并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篱笆,限制权力任性,让行政处罚只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内行使。#陕西回应卖20元芹菜被罚6万6# O网页链接 L红星视频的微博视频 收起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