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其中提出: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该通知的内容被媒体解读为“河南发文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带薪休假”,引发群众羡声一片。

不过,大家才羡慕了没几天,哦嚯,河南人社厅今天又把这份通知文件给撤回了……说是原文件表述不够准确,程序审签也不规范,要等修改后再重发。

这就很奇怪了
,六个部门联合发出的文件,按理说应该是经过字斟句酌、重重审核的,怎么发出不到3天就要撤回了呢?群众们都很关心领导干部的身心健康,迫切地想搞清楚官方真正的态度:
领导干部带薪休假这一做法,到底是鼓励还是不鼓励?反对还是不反对?给个准话啊……
这里我其实还是很理解河南官方的。
落实带薪休假,是国家层面的要求,也有法规的支撑。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无论是普通职工还是领导干部,都享有带薪休假的合法权利。这可不是刚出的通知,也不是这几年新出的规定,而是多年来一直都存在的法规。
只是多年来一直没有很好地落到实处而已。
最近各级政府大力强调“带薪休假”的事,是因为“反内卷”和“促消费”的最新指示精神,需要通过落实带薪休假来实现,这才层层发文,积极推进。
河南省很好地领会了上级指示精神,并且主动把责任压到体制内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肩上,要求这些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应休尽休,休满休足。这份通知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层层加码、压实责任的工作习惯。
而且,领导干部们也的确具备充分带薪休假的条件,并不像有些组织群众所想的那样,一旦领导休假就群龙无首耽误大事了。君不见,重庆这么大一座城市,从今年3月到7月一直没有市长在任,这不发展得好好儿的吗?厅级、处级的领导干部休个假一两周又能怎么着,你说对吧?
这事儿要怪还是得怪一小部分群众红眼病,自己没本事带薪休假,就见不得体制内人员可以休假,更见不得领导干部带头休假。
像这种红眼病,光靠讲道理肯定是治不好的,必须得给他们一个编制,让他们亲身进入体制内感受下领导干部们平时工作的辛苦操劳和委屈负重,他们才能感同身受,才能充分体会领导干部带头休假的必要性。
所以啊,领导干部带头带薪休假没什么不好的,个人认为原通知文件不用撤回,不用修改,大大方方发出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