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洪昭
资深媒体评论员
最近一周,清华大学肖鹰教授举报青年作家蒋方舟人大硕士论文造假一事持续霸榜热搜。肖鹰针对蒋的举报从去年8月就已开始,其首先在本人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号“肖鹰美学”发表文章,举报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2019届毕业生蒋方舟的硕士论文严重抄袭和普遍造假。此后10个多月,肖又陆续发表多篇补充举报材料。
今年4月上旬,肖鹰通过电子邮件将首篇公开举报文章提交人大文学院行政负责人,后获学院告知,已启动对蒋方舟硕士论文涉嫌学术不端调查,调查工作将按规定在90个工作日内完结。也许是因为距离其公开举报已过去10个月,中国人民大学仍未有结论,肖鹰在7月初又将举报材料公布在网上进而引发全网热议。
在此过程中,肖鹰还曾公开向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喊话,要求对蒋的学术不端问题,按照教育部规定,“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在热搜持续几天后,蒋方舟对肖鹰的抄袭指控进行激烈回应,称肖鹰提及的抄袭、洗稿、全面造假、凭空编造、虚构英文引文、指示AI写作、代笔、买文甚至文章已紧急从知网下架等指控都不成立。回应除了认为肖鹰的指控存在系统性夸大和失实外,还认为对方以“学术打假”为名,对其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网络暴力,甚至包括造黄谣,编造、散布针对其的涉性谣言,以及公开羞辱其家庭成员,等等。

就在蒋方舟做出回应的第二天,中国人民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经过调查,蒋的硕士论文部分注释及个别文字表述存在学术不规范,但未发现学术不端问题。尽管确认其论文不构成学术不端和系统性造假,学校仍旧决定暂停其导师研究生招生资格一年。
从学校的整体处理结果看,蒋的回应可以说获得学校专项调查组的基本认可,尽管其论文存在注释不规范等问题,但肖鹰所指控的系统性造假、抄袭等问题并不成立。
很多自媒体的文章因此写道,学校的权威认定让“蒋方舟终获清白”。但这场名人间的学术举报风波仍旧让人思忖良多。
就在前几个月,一位曾从北航博士退学的耿同学,在网上掀起学术打假风暴,接连使多位拥有“长江学者”“杰青”和“院长”等头衔的学者因查证论文造假而被免职。在这场打假风暴中,耿同学的行为一边倒地受到了舆论和公众的赞誉,其原因大概是耿同学几乎以一己之力撬动了多所高校的学术调查,也揭露了诸多包装在耀眼学术头衔之下的科研失范和学术失信。从这个意义上说,耿同学的勇气令人钦佩,因其进行的举报并非出于私心;其接连掀起的学术打假风暴,至少在一定范围内也带来了可观的制度进步。
对比耿同学,清华教授肖鹰的这场打假举报却无法让人得出上述评价。正如其在2026年7月4日《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中称,之所以会注意到蒋方舟的文章是因为,“去年七八月份,‘抒情的森林’指出蒋方舟的作品涉嫌抄袭,蒋方舟之前就被打过假,说她作品都是她妈妈代笔的。后来,武汉大学杨景媛事件发展到论文被扒出来,当时我就闪了一个念头:蒋方舟应该也有问题。于是我就想办法找到了她的论文全文。”
由此来看,肖鹰举报蒋的论文造假并非如耿同学一样是无差别的,其更多是先有了武汉大学杨景媛事件的启发,继而对颇具名望且富有争议的青年作家进行针对性的学术打假。
事实上,学术论文是否抄袭造假会有相当的判断门槛,普通公众并无法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但肖仅仅是在公开举报中列数出20多条标有明确页码的引注,并用红笔标出“虚假”或者造假几率极高,以及将蒋硕士论文的很多段落直接用极端醒目的红色X号标注,看起来就让人触目惊心,心生疑窦。毕竟“攻击”一个名人论文造假会给当事人的声誉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也会让公众对其专业水准和公信力产生质疑。
所以,即使蒋方舟在此后连发两篇文章详尽解释自己绝非造假和抄袭,甚至是中国人民大学组织专家调查认定其并无学术不端行为,肖鹰对于蒋方舟造成的声誉影响,可以想见在短期内也无法消除。
这恰恰是“网络围剿”中最让人感觉危险和无奈之处。发起者出于各种目的将未经严格核实的信息散布至网上,因目标是公众人物,这些信息就会瞬间掀起轩然大波并广泛扩散。而在信息真伪被核实之前,网上就已经开始了对该公众人物的羞辱谩骂,类似于“公开处刑”。于是,后者不得不陷入到不断自证的境地,这种自证在排山倒海的舆论海啸中,又基本是虚弱乏力的。
因为肖作为清华教授,如果其只是为了学术监督,那么在发现论文存在问题,整理相关证据,提交给学校,进而推动调查就已足够。但如果在公共机构作出定论之前,就在网上大肆渲染对方全面抄袭和体系性造假,甚至将战火从论文延伸到人格、家庭和公共形象,就已经不再是纯粹的“学术打假”了。这与针对具体个人的集中攻击、侮辱谩骂等网络暴力几无差异。
即使其对硕士论文的写作态度是不够严谨的,即使在其硕士论文的很多脚注中出现了引注不规范和错误,但通过这种以学术打假的名义发起对另一个人的网络围剿又有多正义呢?
这种“学术打假”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公器私用?即通过制造和渲染对方学术造假的公共舆论,事实上达到攻击他人和摧毁他人的目的。
蒋在硕士论文写作中的粗疏敷衍当然需要批评,也正因为她过去所拥有的天才儿童、名校才女等身份,使公众对她的学术期待可能更高。但在此类事件中,仍要仔细甄别学术不规范和学术不端的区别。因为这两类行为的法律评价不一,严重程度也明显不同。
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7条规定,“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七)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根据人民大学最终的情况通报,蒋在硕士论文中的引注不规范,显然并不属于《办法》中明确列举的“学术不端”情形。
也有人质疑,《办法》的第27条中还包含了兜底条款,这就相当于给了高校和科研机构一定的裁量权限。但既然赋予了高校和科研机构一定的裁量权,也就意味着要尊重高校自己的学术判断,而不能盖然认为,人民大学未将引注不规范列入学术不端就一定属于袒护包庇。
所以,不规范不等于造假,不等于学术不端,更不等于抄袭。
但这些差异可能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不少网友漠视,造假和抄袭的骂名也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背负在蒋的身上,成为她在年少成名又很久都未拿出过代表作品的另一罪状。
尤其令人担心的是,在面对舆情喧嚣时,公共机构同样被裹挟其中,很难再对是非对错进行公允评价。在这次事件中,大概也是基于尽快平息舆情的考虑,中国人民大学即使迅速进行了情况通报,却为安抚各方情绪,仍旧在确认蒋的硕士论文并不构成学术不端的前提下,对其导师做出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一年的处理,且约谈文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
这种学生遭遇质疑,板子最终要打到老师身上的做法,对老师又公平吗?
但凡指导过硕士和博士论文的老师都很清楚,对于每个脚注的页码是否真实,是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文献名称是否准确,老师未必会有那么多的时间和余力一一核对,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生自己的学术严谨程度。
然而,面对舆情喧嚣,承认论文存在学术失范,处分导师,似乎是高校最好的选择。
写到最后,并非就是为了蒋方舟辩护,她的年少成名带给她太多常人难以企及的红利,而这些红利在今天又总会被网络重新评价和审视。但这些却不能成为她被网络围剿的理由,她或许并没有此前媒体渲染的那样“天才”,但也不该承受人格被诋毁的对待。
相应地,真正的学术打假应该真的有助于促进规则的改进,而不能成为对他人进行道德压制和名誉毁谤的工具,这一点大概才是这次名人举报事件中最值得警惕之处。
“法治理想国”由陈碧、赵宏、李红勃、罗翔共同发起,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栏目。
主编|萧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