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违规使用“翻墙”软件访问境外网站
不仅触犯法律红线
更打开了失泄密的“潘多拉魔盒”
给国家信息安全和个人前途
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
PART 01
什么是“翻墙”?
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用VPN、代理、加速器、境外插件/软件等,绕开国家网络防火墙,非法访问境外受限网站与服务。
▶包括:主动用VPN/代理;误装带翻墙功能的加速器、非官方APP;后台自动连境外网络。
▶定性: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存在“偶尔没事”。
PART 02
“翻墙”四大高风险
1 工具带毒,后门窃取
市面多数翻墙软件含间谍程序/后门,自动窃取电脑/手机里的涉密文件、账号密码、通讯录、聊天记录、屏幕截图,并回传境外服务器。
2 设备被远程控制
一旦中招,境外可远程开摄像头、麦克风、查看屏幕、全盘拷贝,涉密资料被悄无声息拿走。
3 涉密信息主动外流
翻墙后在境外论坛、社交平台、网盘发布/传输/存储工作秘密、敏感数据、内部文件,直接造成泄密。
4 被渗透策反,沦为工具
长期浏览境外反华内容,易被价值观渗透、拉拢策反,主动提供涉密信息,构成间谍行为。
PART 03
“翻墙”泄密案例
案例1:学术搜索变泄密
涉密人员翻墙用境外“学术VPN”收集相关信息,实为间谍工具;电脑被远程控制,大量涉密研究资料被窃,被追究刑责。
案例2:翻墙发帖成泄密
某机关工作人员长期翻墙浏览反动网站,被煽动后将涉密文件传递给境外组织,造成重大影响,后被司法机关以危害国家安全罪依法处理。
案例3:翻墙电脑被入侵
国企员工办公电脑翻墙,遭境外攻击,10余份工作秘密文件被窃,受记过、罚款、开除。
PART 04
法律后果非常严重
1 行政责任(必罚)
依据《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警告、停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个人最高1.5万元)。
机关单位人员:通报批评、记过、降级、撤职、开除;取消评优、绩效考核降级。
2 刑事责任(必追)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情节严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特别严重,3-7年。
提供侵入/控制计算机程序工具罪:提供翻墙工具,情节严重,3年以下;特别严重,3-7年。
间谍罪/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策反或主动泄密,最高可判死刑。
一句话总结
翻墙=违法+泄密+丢工作+坐牢
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坚决不碰红线
《无形防线·密链》
信息来源: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