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南京执业律师李小亮发现,在百度手机App、百度网站搜索其个人姓名+职务时,百度“AI智能回答”竟然给出“李小亮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错误文字内容,并配上他着律师袍的照片。
对此,李小亮起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百度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向李小亮书面道歉。百度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资料图
5月9日,李小亮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起诉前,他曾通过多种渠道多次投诉,但问题均未能解决。有AI从业者认为,模型评测关键指标多会涉及“真实性”。记者实测,目前多家AI软件均提供了反馈功能,反馈类型设置不一。
检索时AI称其“被判三年”
律师多次投诉,认为并未解决问题
5月9日,李小亮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经常检索自己的姓名,2024年,在百度检索“李小亮律师”“南京李小亮律师“江苏李小亮律师”“李小亮”“南京李小亮”“江苏李小亮”等词条时,发现在百度的下拉词、相关搜索、人工智能回答中,经常出现了涉嫌造谣的误导信息,包括关联犯罪、判刑等。

▲“AI智能回答”给出了“李小亮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错误回答
据法院判决书,2024年9月25日,李小亮在检索上述关键词时,百度搜索下拉词、“大家还在搜”“相关搜索”“AI智能回答”等板块会出现“南京李小亮律师判刑了吗?南京李小亮律师判刑了多少年、南京李小亮律师涉案金额、南京李小亮律师出狱时间”等搜索和下拉词条内容。
而在“AI智能回答”内容中,会出现正确和错误的回答内容。搜索“南京李小亮律师出狱几年了”,“AI智能回答”能给出正确回答,提及“关于‘出狱’的表述,可能是对李小亮律师过往经历的一种误解或描述错误。根据现有信息,李小亮律师目前仍在法律实践中活跃,并没有提及他曾经被关押或出狱的相关信息”。但2024年9月30日,搜索“李小亮律师被判几年”,“AI智能回答”给出内容为“三年 李小亮律师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根据探索结果,被告人李小亮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等等”,并且将李小亮穿着律师袍的照片展示在回答内容当中。
涉事回答截图显示,回答关联了一条名为“李小亮爆炸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链接。另据李小亮律师提供的今年4月30日的证据,“李小亮律师为何被警察抓了呢”“李小亮律师的犯罪经过”等词条曾出现在“大家还在搜”中,点击上述百度推荐语句时,并未检索到任何李小亮律师涉案文章,反而检索到了他本人的正常执业信息、业务活动、媒体法律点评文章等。
他说,为此,他曾多次、通过不同渠道进行投诉,但均未能解决问题。判决书显示,2024年9月27日,李小亮向百度法务部发送律师函,向百度推广咨询热线、北京政务热线、百度邮箱等渠道投诉反映侵权问题。百度公司、北京政务热线均有电话回复、邮件回复、平台回复等,对于问题是否处理、处理结果是否满意进行回访,李小亮认为百度公司并未屏蔽处理,即使说处理了,此后又会经常再出现。
百度称将公开肖像匹配至同名搜索来源
法院认定构成侵权
对于李小亮起诉的情况,百度在一审时辩称,对于AI的百度智能回答,是百度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的智能问答系统,本来是当用户在搜索框输入搜索结果后,人工大模型会根据用户的检索内容结合全网进行分析,内容来源本身也是来自于第三方网站。在收到李小亮提交的立案材料后,百度也进行了处理。
庭后,百度提供情况说明,认为AI搜索结果与李小亮输入提示词高度相关,事发时间点为国内人工智能发展初期,技术有限,由于技术局限性,李小亮主张的侵权内容具有极强的偶然性。
二审时,百度认为,由于现有大模型技术消歧性受限,导致将李小亮公开肖像匹配至同名搜索来源链接。认为人工智能搜索产品的设置,系根据用户提问极尽可能回答问题。用户与AI的交流高度依赖用户输入的“提示词”,李小亮输入提示词核心是“被判几年”“李小亮”,相反“律师”并不是主要提示词,AI搜索据此向用户尽可能返回符合这个范围的结果。“AI智能回答”在有限技术条件下,准确性受限,百度公司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不具有预见性。“AI智能问答”系大模型生成产生,受技术发展水平限制,技术服务提供者应受技术中立原则保护。
据澎湃新闻,针对提示词问题,李小亮曾在二审答辩称,其不会主动检索自己“被判刑”,而是根据百度推荐词语点进去。
一审法院认为,“AI智能回答”信息内容加原告李小亮照片一起发布指向性明确,内容中包含李小亮律师被判刑、被告人李小亮、有期徒刑三年等明显负面、贬损性词汇,会对李小亮工作、生活等方面造成负面评价。百度搜索“AI智能回答”是公开的网络空间,客观上必然降低原告的社会评价,对其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法院认为,“AI智能回答”的侵权内容系百度公司对搜索内容通过AI技术将文字内容与图片加工合成,错误、贬损性质的内容明确指向原告李小亮,百度公司主观上存有过错,该搜索发布内容的行为造成了李小亮的名誉受损,故案涉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审时法院驳回百度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下拉词、相关搜索等被认定未侵权
“不具有明确的指向性”
同时,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百度下拉词条、“大家还在搜”“相关搜索”部分,法院认定不构成侵权。
对此,百度曾辩称,相关功能为百度搜索引擎,根据用户的搜索诉求和搜索需求,从第三方网站抓取,再反馈给用户,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工干预,完全靠机器完成,相似案件判决支持认为不构成相应的人工干预,不构成帮助侵权。
一审法院认为,“百度搜索”提供信息检索服务,未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无法控制第三方网站的网页内容,且受搜索引擎更新周期的限制。百度搜索的下拉词条、“大家还在搜”“相关搜索”显示的内容均为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功能记忆,方便用户搜索相关内容时直接搜索,百度公司未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且用户搜索的“李小亮律师”“南京李小亮律师”“江苏李小亮律师”“江苏李小亮律师坐牢了吗”等相关内容也并不具有明确的指向性,百度公司未能主动更新删除,并无主观过错,属于合法履行义务。
同时,百度公司对于相关搜索内容所涉及的词语也不能直接屏蔽,否则会损害相关用户的权益。因此,百度公司百度搜索的下拉词条、“大家还在搜”“相关搜索”显示的内容不构成对于李小亮侵权。
二审期间,李小亮曾表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相关行为不侵权严重错误,认为百度完全具备屏蔽能力,却未尽屏蔽删除义务,经常反复出现,应构成侵权。二审维持原判。
从业者:各厂商均设法提升正确性
多个AI软件设置举报反馈入口
对于本案,一名AI从业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模型迭代的角度看,2024年的模型比较“久远”,且模型具有不确定性,难以还原彼时情况,仅能从行业经验猜测可能的事发过程。
其认为,从涉案截图看,可能是模型在生成回复时,使用了搜索相关的功能,其中检索到了一条标题为“李小亮爆炸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链接。从行业经验上看,模型会大量检索关键词“李小亮律师”后总结信息,有可能是某些内容中含有其照片,在生成最终回复时,综合了多条检索结果,而AI未能成功判断是否为同一人,给上述链接附上了图片信息。
其解释,目前各家模型厂商都会想办法提升模型回复的事实正确性,从技术角度而言,当前涉及安全性的限制方式,多数是使用“系统提示词”,此类提示词不会对用户展示,其中会添加对信息来源的核验要求、对用户的风险提示等。不同模型厂商有不同的策略,不过,在模型评测中,大多会评测其“真实性”,以预训练、后训练、提示词限制等方式来提升对应指标。
其还表示,不少App反馈页都会有反馈入口,如遇到错误,用户可以进行反馈。
红星新闻记者实测了豆包、千问、元宝、文心一言等主流AI产品,在AI提供回答后,针对单个回答,可以长按回答进行举报投诉,各家投诉反馈类型设置不一,有的设置了“侵犯我的著作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益”,有的设置为“侵权”。有App未设置长按反馈,但可以点击“踩”键后提出反馈。

▲百度AI智能回答举报反馈页面
而针对百度AI智能回答,点“踩”后会出现反馈页面及举报反馈入口。
红星新闻记者 陈馨懿
编辑 张寻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