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员工三个岗。
据媒体报道,北京某公司女员工李清因拒绝一个干三个人的活,被公司开除。
2023年3月,这家公司的一名员工离职,公司安排李清接手了离职员工的餐饮订单,对接销售人员从18名增加到52名,工作压力大幅增加。
这还不算完,随后,另一名员工辞职,领导又让李清接手这名离职人员的电商订单。也就是说,李清要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
李清平时的工作已经够忙了,有时自己的工作忙不完还要加班。尽管如此,李清还是像普通打工人一样,不得不回复一个“收到”。随后,李清第一时间与主管沟通,讲明自身情况,表示无法兼顾他人的工作,请求公司其他人来接手离职人员的工作。
此后,李清与公司领导多次沟通协商,表示自己的工作量已严重饱和,如果一人干三个人的活,不仅工作难以完成,工作质量也难以保证。但公司坚持认为这样的安排合理合法。如果李清不服从安排,就是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劳动法》确实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权,但这个用工权是有边界的,不可能为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权,就忽略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李清据理力争。随后,公司是以李清违反公司规定,拒绝正常工作安排为由,辞退了李清,而且没有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李清将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李清12万余元。
对于普通打工人来说,这个判决真是大快人心。
职场不是无底线压榨的角斗场,管理权更不是随意开除的尚方宝剑。打工人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超负荷工作,这不是任性,这是法律在给打工人撑腰。
用工权有边界,合理性是底线。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正常调整工作、安排交接,确实属于合法的用工自主权。但这个工作安排必须符合两个前提:合理、协商。
也就是说,给打工人安排的工作量不能突破正常负荷,不能变相强迫打工人加班。如果涉及到工作内容重大变更,应该与打工人协商一致,不能单方面强压打工人。
这个判决的意义,远超个案,给了普通打工人说“不”的底气。
在现实中,“一人离职、工作转嫁”是很多单位的潜规则。离职同事留下的工作,单位不招人、不外包,直接分给现有员工。美其名曰“优化人力成本”,实际是压榨在职员工,填补管理漏洞。这种潜规则不仅导致留下的员工工作量大增,造成了“欺负老实人”的感觉,还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有媒体报道过类似极端案例,有单位员工担心怀孕的同事请假会导致自己的工作量增加,就偷偷给同事下药。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普通员工不敢拒绝公司的安排。因为如果员工拒绝,就可能被安上“不服从管理”的帽子,那就意味着“违纪”,可能带来的后果就是解雇。而那些有车贷房贷的牛马们,最害怕的就是失去工作,没了收入,还不上月供,整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
正是瞅准了普通牛马害怕失去工作的心理,少数不法公司才会给员工不合理地增加工作量。于是,能者多劳的性质就变了,不再是肯定和赞扬,而是变相压榨。在这种情况下,能力强不是优势,是负担;效率高不是资本,是枷锁。你做得越多,被摊派得越多;你越不抱怨,被压榨得越狠。
法院用判决明确支持打工人拒绝一人干三人的活,确认了打工人说“不”的权利:当工作超出合理负荷,拒绝不是“不服从管理”,是“正当防卫”。
让打工人有权说“不”,维护的是劳动的尊严。
来源 | 大象新闻评论员 邱延波
主编 | 彭丹
编辑 | 范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