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顶山市新华区西高皇街道天湖苑社区举行“院场会”,社区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物业公司负责人与居民代表就小区治理难题展开协商。沙佳浩 摄

濮阳市华龙区玉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内,物业携手业主开展剪窗花活动。 王伟南 摄

巩义市新华路街道货场路社区拖厂北院小区居民在物业组织下,参与社区首届邻里象棋比赛。 王会 摄
电梯广告轮播不停,公共收益却不公示;服务不断缩水,物业费不降反涨……在一些小区群里,有关物业的槽点可以列出一份长长的清单。业主与物业,本应是紧密的“合作方”,却常变成尖锐的“对立面”,涉物业服务纠纷稳居民事纠纷“高发区”。
物业服务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小物业牵动大民生。据媒体报道,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建议,应将“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据樊芸讲述,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她打来电话表示,其建议已被采纳,相关部门将着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行业分类也由“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
一词之变,究竟变了些什么?物业与业主的良性互动,应该是什么模样?从管理到服务,还有多远的路要走?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深入郑州、濮阳等地的居民小区展开采访。
一词之变
业主纷纷拍手叫好
“这建议提得好!物业本来就是给业主服务的。”业主范女士第一时间转发了新闻。这些天,不少业主的小区群、朋友圈里,相关讨论不断刷屏,大家纷纷拍手叫好,表达着对物业回归服务的渴望。
一词之变,为何能引发共鸣?答案藏在诸多业主的糟心事里。
家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一小区的郭女士提起装修经历,满是憋屈:“当时想自己找商家定制封阳台的玻璃,物业直接拿出一沓所谓的‘规范要求’,明里暗里推荐‘更靠谱、后续有保障’的商家……”郭女士顶着压力找了自己中意的店铺,结果进小区门的时候就被保安拦下,光查验就查了两个多小时,让她心力交瘁。
“我们交着真金白银,享受的却是‘打折扣’的服务。”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一年物业费近3000元,但服务却不尽如人意。“我想给新能源车装个充电桩,物业不配合,称小区供电容量不足,要求使用他们的供电线路,还得额外交纳施工费用……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政策不允许,还是物业在刁难、不作为。”李先生说,作为业主,他感觉自己不是“主人”,反倒像个“被管制的对象”。
服务标准与居民预期不匹配、公共收益透明度不足、应急处理能力有待提升……在小区里,这些问题并不少见。而面对吐槽,有物业坦言,小区要提高服务质量,离不开物业费的支撑。
物业服务质量不佳导致业主不愿掏物业费,物业因资金短缺进一步降低服务品质,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打破这样的循环,需要业主与物业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边界有清晰的认知。”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晓璐说,事实上,民法典专设“物业服务合同”章节,已明确“物业服务”的属性,确立了业主为委托方、物业服务人为受托服务方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应当成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她看来,管理到服务的一词之变,将推动物业服务领域从“管理型治理”向“服务型共治”的转变,“对物业服务人而言,是从‘靠管理立足’到‘凭服务立身’的行业洗牌”。
“物业应该回归服务,但弱化管理,可能引发物业‘不敢管、不愿管’的问题。”在采访中,某小区业委会主任张建军(化名)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比如面对部分业主不文明养狗、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物业劝导常被无视,甚至被投诉,“怕激化矛盾,有时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损害的是公共利益。”郑州某物业公司经理王涛(化名)也坦言:“物业服务的核心,是为全体业主服务,这就需要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和手段。”
方晓璐对此表示,向服务转变并不意味着物业放弃管理。“民法典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她说,当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修订物业相关条例,期待通过更加明确的权责划分、顺畅的纠纷解决机制,让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回归合同本质,构建起权责清晰、履约有序、互相配合的良性关系,真正实现小区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司法实践
厘清双方权责边界
3月初,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民生司法工作情况。近5年,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高达439万余件,远超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人格权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凸显着物业与业主权责失衡的痛点。
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的纠纷虽案件标的额不大,却呈现出群体性、易复发、化解难等特点。简单一判了之不仅无法从本质上解决问题,还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如何推动物业服务纠纷多元化解、高效化解、源头化解?
安阳市某小区31户业主因对某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拒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分析案情时意识到,业主因地下室进水、墙壁倒塌未及时维修、服务质量差等原因拒付物业费,实质是对物业服务的预期与实际体验落差大导致。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委托物业协会先行调解。
调解员认真倾听业主诉求和物业公司辩解,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力促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开展实地核查,从安保巡查频次、垃圾清运标准、停车管理规范、小广告清理流程等行业实操层面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建议,强调“按行业标准履约是收取物业费的前提”;同时,向业主释明,局部瑕疵不能成为拒缴物业费的法定理由,长期拒交将导致物业公司服务能力下降,最终损害自身权益。通过清晰告知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促成双方放下分歧,最终达成和解。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物业纠纷小案件,关系着基层治理大格局。调解优先、源头化解的理念,体现在办案的每一个细节里。
业主刘某停放在小区单元门口的电动车丢失,认为物业应当对电动车丢失承担赔偿责任;而物业则认为其已尽到合理的安保义务,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刘某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某物业公司催缴未果后,将刘某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欠缴的物业费。
“在调解此类纠纷时,要注意找到解决问题的平衡点,打开当事人心结。”金水区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该院“淾顺人和·安居乐业”物业调解工作站进行调解,调解员采取“望闻问切、定向诊断”调解法,逐一析法明理,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当场支付欠缴的物业费,并预缴一年的物业费,某物业公司按照一定比例赔偿刘某电动车被盗损失。“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加强以案释法,督促某物业公司重视物业服务品质,优化业主生活环境,提升业主生活质量,实现物业费收取的良性循环。”法官赵凯说。
汝州市人民法院成立家政物业调解室,把调解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息县人民法院推进“‘示范判决’+‘全链条’调解”,在以个案示范带动类案调解或高效裁判的同时,推动物业纠纷从终端裁决向源头治理转变;新野县成立物业纠纷协同化解中心,实现信息共享、力量联动,在案件审理中强化裁判示范,为行业行为树立明确规则……各地以矛盾实质化解为目标,做实定分止争。
司法实践的溢出效应正在显现。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物业企业已经开始主动调整管理模式,公示收费明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规范公共收益管理。“以前总觉得只要业主没缴费就是不对,现在明白了,服务跟不上,法院也不会完全支持我们。”郑州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言。面对物业公司的积极改变,不少业主也多了一分理解和配合。
共治共享
这些小区给出解法
如果说司法实践框定了法律边界,那么来自基层的创新探索,则为物业服务的“服务”二字注入了个性内涵。
走进巩义市新华路街道货场路社区拖厂北院——一个有着15栋楼、596户、2182人的老旧职工家属院,老人们三五成群地在新安装的便民座椅上晒太阳、唠家常。
很难想象,这个小区曾面临着垃圾无人清运、管理陷入瘫痪的困境,运转全靠社区工作人员和热心党员苦苦支撑。“之前物业费不高,可花哪了我们不知道。”在院里住了二十多年的李大娘摇着头回忆,“慢慢大家都不交钱了,物业公司也经营不下去了,环境越来越差。”
转机,源自“信托制”物业模式的引入。这个模式,打破了以往“包干制”的僵局。
“你看这两个杯子,就能明白两种模式的差别。”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里,河南优声社区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范红卿向记者展示道。
将一张彩色卡纸贴在第一个杯子内壁,范红卿说:“这就是传统的‘包干制’。业主交的钱像杯中的水,有多少、剩多少,看不见摸不着。一旦物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服务投入自然会打折扣。”他又拿起第二个透明杯子,“‘信托制’就像它,花了多少,还剩多少,都清清楚楚。年底结余归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只提取约定好的固定酬金。”
这一理念,在拖厂北院落地。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搭建起“物管会+物业企业+银行”三方共管的资金账户。从年度预算制定到保洁、维修等人员工资发放,每一笔收支都晒在阳光下:不仅要在小区公示栏张贴,还实时上传至“郑好办”APP。居民打开手机,就能随时查阅自家小区的资金流向。
“透明”,让业主心中“亮堂”起来,物业费收缴率从不足30%一跃攀升至90%以上;物业服务也从过去的勉强维持,转向如今的主动提升。
“以前楼道灯坏了,得靠老党员义务去换;修下水道,要挨家挨户凑钱。”既是小区居民又是物业工作人员的张东业,感触颇深,“现在业主群里一报修,我们马上落实,真的是‘亲如一家’。”
如果说信托制物业用“透明”破解了信任难题,那么濮阳市华龙区孟轲乡玉兰社区的“红色物业”,则用“融合”实现了多方共治。
玉兰社区是常住人口近1.9万人的超大型油地混居社区,其下辖的玉兰花园小区曾邻里纠纷、物业投诉频发,居民反映问题要多方奔波。如今这种情况正在得到改善。
“我们的核心,是把党组织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玉兰社区党委书记田振中介绍,社区构建“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架构,将党组织力量精准覆盖到每个楼栋、每户家庭。
在此基础上,社区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机制,搭建线下议事厅、线上云平台、网格微驿站、协商智囊团四大载体,形成党员带头、居民参与、专业支撑的协商常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社区发展两大问题,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我们每月都开展‘敲门行动’,挨家走访,听居民吐槽、解群众难题。”党员议事团成员冯永贵回忆,此前居民反映“部分路灯不亮,夜间出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交后,立即得到解决。社区还投资建设了智慧数据中心。手机成为居民的办事神器,家政预约、报修服务、事项查询等均可指尖办理。
“‘红色物业’的核心,在于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物业服务和治理细节。”田振中说,物业服务跳出了单纯的市场角色,成为社区党委领导下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昔日的“老大难”问题迎刃而解,曾经的矛盾社区,如今成了幸福家园。
(河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晓荷 荆锐 河南日报法治全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