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遍布大街小巷的工会驿站成为户外劳动者的幸福港湾。 王威 摄

省总工会深入企业开展“贯彻《河南省工会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活动。 王威 摄

在“暖心冬日·工会在身边”冬季送温暖活动现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正在扫码入会。 王威 摄

洛宁县总工会到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活动。 张光辉 摄

郑州高新区总工会在工会驿站开展“冬至暖‘新’·工会有爱”主题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包水饺。孟冉 摄

2025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河南省工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从法规层面勾勒出了新时代职工之家应有的模样,为河南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光阴流转,法治生暖。《条例》落地生根已满一年。这一年,法治齿轮加速转动,工会的温暖触角,悄然抵达无数劳动者身边。
维权网络更加坚实
“我的工资拿到了,谢谢你们!”2025年7月,来自陕西的务工人员员某,在手机上看到工资到账信息的那一刻,欣喜万分,随后便向济源示范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发去信息道谢。这背后,是一起涉及贵州、陕西、山西、河南等地15名务工人员的薪资纠纷。
该批人员经中介招募,由河南济源某矿业公司派遣至国外某矿山工作,后因故被辞退。回国后,他们一同来到济源,向该矿业公司追索在外务工期间的劳动报酬。济源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与仲裁院随即启动“工会+仲裁”联动调解机制,考虑到外地务工人员滞留成本高,便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联合济源示范区总工会,迅速联系涉事企业开展调解。
经过不懈努力,3天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用人单位承诺即日支付全部薪资18万余元。在场的11名务工人员顺利拿到全款,未到场的则通过“云上仲裁”系统签署调解协议,很快拿到了劳动报酬,为这起纠纷画上了句号。
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河南工会持续深化“工会+”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缩影。依托制度支撑与多方联动,工会组织正不断将个案实践转化为常态化、系统化的维权服务能力。
省总工会法律和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条例》首次加入涉及工会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的内容。“《条例》规定,工会推动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协同有关方面,做好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这为河南工会组织推动妥善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支撑。”
2025年7月,省总工会印发《河南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市、县两级工会协调调解力量进驻综治中心平台,健全与同级政法、人社、信访等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实现劳动争议“商、调、裁、诉、援、执”全链条、闭环式处理。截至2025年12月底,全省156个县区级地方工会全部进驻同级综治中心;全省市县两级工会办理职工劳动争议调解案件1.3万件。
作为职工群众的娘家人,工会的维权服务不仅体现在劳动争议的高效化解上,也渗透到每位职工个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之中。
“我上班快10年了,却在怀孕期间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能不能帮帮我?”在漯河市某公司工作的沈女士来到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求助。
接到求助后,漯河市总工会立即启动职工法律援助程序,指派2名专业律师为沈女士提供全程法律支持。经过工会和律师的悉心调解,沈女士和该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同意沈女士返回原岗位工作,并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得到了长远保障。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一项基本职责。《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会应当督促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既强调了有关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又明确了工会依法维权的手段和方式,进一步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
爱新护新法有新招
“以前觉得加入工会是件很麻烦的事,没想到在驿站休息的时候就入会了。”1月9日下午,在信阳市平桥区利民路工会驿站里,快递员小李通过手机扫码,不到10分钟就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正式成为一名工会会员。
谈起加入工会后的期待,他笑着说道:“之前加入工会的工友说,福利待遇有了保障,有困难也能找组织帮助维权,希望工会真正成为我们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家。”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让他们工作安心、舒心,既是一道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考题,也是一道需要细致解答的必答题,而“入会进家”则是答好这道考题的关键词。为此,《条例》在工会组织建设方面进行修改细化,将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上升为法规规定。
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的规定主要集中在“怎么建”和“入到哪”。
关于“怎么建”,《条例》强调地方总工会应当推动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积极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在商圈、楼宇、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新业态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将其作为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管理服务的重要载体,实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有效覆盖。
关于“入到哪”,《条例》也给出了详细解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加入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用工企业的工会,也可以加入工作地、居住地的工会或者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
通过构建清晰的法律框架,《条例》让各级工会组织有了更足的底气与更明确的方向,推动建会入会工作迅速延伸、覆盖落地。
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各级工会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15.1万人,12家头部平台企业的21家在豫分支机构均已完成建会。截至目前,全省用工合作企业累计建会838家,建会覆盖率93.2%;全省市县两级新业态工会实现全覆盖并有效发挥作用。
如果说入会进家是做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的第一步,那么权益保障就是工会组织赢得职工信赖的核心。
“配送费计算有了‘明白账’,超时违约处罚更合理了,雨雪天系统就会自动免罚,还能根据情况自己选择休息的时间段……总之,跑起来更没有顾虑、更有劲了!”郑州UU跑腿骑手杨亚奇向记者讲起了最近几个月工作中的新变化。
这些变化源于一份协议。2025年8月1日,在省总工会和全国总工会UU跑腿蹲点工作组的指导下,平台企业、跑腿师傅代表经过平等协商,正式签订了我省首份算法专项协议——《2025年度“UU跑腿”算法和劳动规则协议》,推出一系列针对跑男的算法改进举措,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剔除逆行、超速等危险样本,整合实时路况与危险路段数据库,降低超时焦虑;优化计价模型,明确配送费计算规则,优化违约扣款机制;新增“自主选择休息权提醒”功能,为跑腿师傅健康加装防护阀;恶劣天气自动触发免罚与补贴机制,极端情况暂停业务,安全防护全方位升级……这份含金量十足的协议,直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切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协商协调机制等核心领域,将“冰冷的代码”转化为温暖的权益保障举措,惠及超100万名劳动者。
“这份协议对平台企业和劳动者均具有法律效力,通过协商推动算法兼顾效率与公平、成本与安全,为构建新型劳动关系树立了标杆。”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
服务到家温暖入心
一笔80元的投入,换来的是最高10万元的保障和一个家庭抵御疾病风险的底气。这份温暖守护,正是商丘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师周女士的亲身经历。
2025年9月,周女士因动脉瘤住院手术。这场疾病,不仅让她身体承受着痛苦,也让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仍需自付5万多元。
就在一家人为医疗费用发愁时,单位工会告诉她,她参加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可以“二次报销”,出院后,周女士通过“职工之家”APP提交了互助金申请材料。“一共领到了26196元互助金,极大缓解了经济压力。”周女士说。
这样的温暖,正在越来越多职工家庭中延续。2025年,全省参加互助保障职工达293.52万人次,共有93505人次收到互助金13828.68万元。
“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条例》中明确的工会另一项基本职责。河南工会聚焦职工急难愁盼问题,把职工的关切事、揪心事,变成工会的上心事、要紧事。
去年年初,河南省总工会2025年“十件实事”如约而至。翻开“十件实事”清单,“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格外突出、格外温暖。
2025年12月20日一大早,天色未亮,设置在登封市嵩阳公园、迎宾公园、颍河路垃圾中转站等处的“工会爱心早餐点”已准备就绪。热气腾腾的豆浆、小米粥,刚出锅的包子、鸡蛋,散发着香气。
7时30分,登封市总工会和市住建局工会的工作人员与志愿者身着统一标识,热情迎接每位劳动者,2200余份早餐被递到环卫工人、快递外卖员、建筑工人等户外劳动者手中。
支持为环卫工人提供免费早餐,是最早被列入省总工会“十件实事”的项目之一,长期以来备受职工好评。在各级工会的多方协调下,2025年,我省已累计为环卫工人提供免费早餐1435.26万份,惠及14.4万人。
破解生育养育难题,各级工会新增提质女职工休息哺乳室470家,开办工会爱心托管班1470班次,覆盖职工子女5.4万余人;聚焦“就业难”,以“工会送岗乐业河南”为主题,组织就业服务活动1261场,服务职工108万人次;金秋助学投入1.23亿元、救助困难学子5.98万人次;元旦春节送温暖行动中,筹集款物1.95亿元、走访企业4546家、慰问职工59万人次……寒来暑往,“十件实事”中的一件件承诺,已从纸上的目标,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
从构建“工会+”多元化解机制,到织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网;从创新算法协商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到以“十件实事”为载体将服务送达职工身边,《条例》不仅为河南工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更激活了工会组织履职动能,在新时代职工之家的幸福答卷上写下了温暖一笔。
(河南日报记者 王绿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