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 年10月29日,郑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12月4日经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结合郑州市中医药自身特点优势与存在的问题,以法治方式打通种植、研发、生产、流通、文化、旅游全链条,为打造成规模中医药产业集群、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东在发言中提到,2024年郑州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为郑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赋予了新使命。《条例》将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制度,为建设试验区、建设中医药强市、打造郑州岐黄文化品牌提供法治保障。
面对郑州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够均衡、产业集聚度不高、高层次人才不足、特色技术传承乏力等堵点痛点,此番《条例》出台后,是否会有改善?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广道称:“《条例》立足郑州建设中医药强市工作实际,设专章对中医药服务、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科研支持、文化传播、保障监督等作出系统制度安排,特别是结合先进地区考察经验和我市实际,支持建设中医药科研平台,推动院内制剂、名老中医验方、中药新药、中医诊疗设备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支持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化制剂室,推动院内中药制剂共享、调剂使用及向新药转化;推动中医药与食品、文旅、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郑州特色的中医药产业新生态;实施中医药人才战略,把建立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机制等创新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款,形成支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宋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