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器械行业,二三类器械企业作为市场主力,不仅要面对严苛的行业监管、高昂的研发投入和激烈的市场竞争,还承受着沉重的税负压力。尤其是作为一般纳税人,13%的增值税、25%的企业所得税叠加20%的分红个税,再加上行业特有的隐性支出缺票难题,综合税负高达40%。
同时,医疗器械行业在日常经营中,还常常面临着成本发票不足的难题,如学术推广中的专家咨询费、渠道维护佣金等大量真实支出,往往难以取得合规凭证,无法计入成本抵扣,直接造成账面利润虚增,企业不得不为“虚假利润”足额缴税。而在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时,还需缴纳20%的分红个税,利润进一步减少。
其实,面对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缺成本、分红难题,可以运用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的核定征收政策。
二三7医疗器械企业入驻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即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税率低至1.5%,增值税仍按13%的法定税率正常缴纳,且可通过进项正常抵扣。同时,企业没有20%的分红个税,税后利润法人可直接提现,利润直达个人账户,年开票5000万以内。
要求,业务真实,进销项匹配,最低要有30%的进项。
享受核定政策,不依赖于企业成本发票的多少,即便存在部分“无票成本”,也可直接按照核定的1.5%税率缴纳税费,解决了企业缺票导致的税负升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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