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为了两毛钱,告上法院。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某某、马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某某损失0.2元。“为了两毛钱,走到了法院这一步!”“就应该这样,不然有些人老是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不少网友发表评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陈某某、马某某均为重庆市江北区居民。2025年9月24日,张某某发现放置在私家车位后私人储物柜上的纸箱及箱内鞋子丢失,通过小区监控排查确定是陈某某、马某某拿走了。经多次沟通无果后,张某某将陈某某两人告上法院,要求两人返还纸箱,若纸箱灭失则赔偿0.2元,并由两人承担诉讼费。重庆市江北区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陈某某、马某某承认拿走纸箱,纸箱已灭失,且认可0.2元的赔偿金额,愿意支付该费用。最终,法院判令陈某某、马某某赔偿张某某损失0.2元,同时承担20元案件受理费,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起标的额仅0.2元的案件,引发不少网友关注。“不要随便捡人家纸箱子,真会吃官司!”“我觉得原告很棒!这根本不是(物品)价值的事情,被告未经允许拿别人财产,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很多网友对此发表评论。(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