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海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政任〔2025〕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研究决定:
张海兵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市反恐怖指挥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主任;
胡伟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市反恐怖指挥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委(试用期一年);
张树清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港澳台办公室、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市反恐怖情报中心)支队长(主任);
王宇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港澳台办公室、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市反恐怖情报中心)政委(试用期一年);
余勇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陈勇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
王翠霞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无人机治安管控与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政委(试用期一年);
韩辉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支队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国锋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政委(试用期一年);
唐猛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支队长(局长);
卞长刚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王玮玮同志任信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支队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振安同志任信阳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国朋同志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