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董鑫 余晖
据新华社报道,12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要聚焦重点难点、长效系统施治。对滥用职权、任性执法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使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方式,对于规范企业的经营,制止违法行为有积极作用。
从实践情况看,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也出现了乱检查、过多检查、任性随意检查,甚至逐利性执法的情况。这些乱象增加了企业负担,损害了当事人合法利益,同时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企业有活力,经济才有动力。涉企行政执法关系营商环境的优化、市场预期的稳定。
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对规范涉企执法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开展专项行动;2025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发布,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一项重要任务。
3月以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
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分别对本系统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司法部作为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统筹组织政府系统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纠治四类突出问题:
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目标明确,就是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监督,动真碰硬,加大纠治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地区也动作不断,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比如,北京推行“一码检查”为企业减负;安徽推出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清单覆盖多个执法领域;浙江温州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推行“综合查一次”全链条改革。
司法部数据显示,截至11月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5.4万件,行政检查总量下降32.9%。此外,今年1-8月,有关部门依法查办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纠治执法不作为案件4400多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的《2025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估报告》,通过对全国31个省(区、市)减负工作以及20000多家大中小微型企业调查评估指出,当前涉企行政事项清单制度不断完善,营商环境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此次国常会指出。

规范涉企执法不是“一阵风”,要持续、稳定、长效规范,避免发生反弹,才能为市场提供一个公平的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
如何落实?
国常会要求,要聚焦重点难点、长效系统施治,推动由个案纠偏向类案规范、由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拓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国常会还审议通过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
去年12月,司法部网站发布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今年9月,司法部部长贺荣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司法部正在加快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研究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
国常会要求,通过制定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进一步厘清执法权责边界,压实规范执法责任,对滥用职权、任性执法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使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