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糖浆,是一种大众熟知的常见药品。然而,某些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糖浆因被滥用,会成为一种让人上瘾的“新型毒品”,如果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并予以贩卖,可能会构成贩卖毒品罪。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11月20日,浙江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贩卖毒品案的一审判决书,被告人何某甲、何某乙非法出售456瓶可待因异丙嗪糖浆获利15960元,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据了解,可待因异丙嗪糖浆是一种复方镇咳药。

▲图据图虫创意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被告人何某甲、何某乙在明知可待因异丙嗪糖浆内含有可待因成分、系国家列管的二类精神药物、大量吸食会上瘾,出售需要开具处方,而二被告人所在卫生室没有相应资质、二被告人均无相应处方权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由何某甲从陈某处以每瓶23元至25元不等的价格购进可待因异丙嗪糖浆后,在二被告人均未问诊、未开具处方的情况下,大量、频繁以每瓶60元的价格,将可待因异丙嗪糖浆贩卖给特定人员贾某甲、贾某乙、李某甲、贾某丙、贾某丁等人。何某甲共从陈某处购进486瓶可待因异丙嗪糖浆,已卖出456瓶,从中非法获利15960元。经鉴定,每瓶可待因异丙嗪糖浆的可待因浓度为1.4mg/ml。
2025年5月至6月期间,购买人员贾某甲、贾某乙、李某乙、李某甲因吸毒被浦江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2025年5月29日,何某甲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25年7月31日,何某乙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甲、何某乙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在明知可待因异丙嗪糖浆系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向特定多人多次贩卖可待因异丙嗪糖浆,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何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何某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何某甲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上,法院判决:何某甲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何某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