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 11月14日消息,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旋挖钻机等桩工机械、堆高机、发电机组等机械类型。
通告所划定区域为:
郑州市京港澳高速以西、南绕城高速以北、西绕城(郑云)高速以东、北四环(大河路)以南区域。
郑州市区范围内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主要施工工地等机械高频使用场所。
禁用标准为:
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Ⅲ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禁止在上述区域使用。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国Ⅰ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通告指出,鼓励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用于应急抢险工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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