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杭州市监部门表示已对“霸屏广告”展开调查。图/大众日报
本想刷一刷好友的社交动态、看一看短视频,“手一抖”却弹出了电商App的界面,对大多数智能手机用户而言,这样的经历并不陌生。
据大众新闻消息,记者亲测发现,多个常用手机App均出现了类似情况:启动软件时,只要有轻微晃动,或者手指不小心碰到屏幕,立刻跳转到某电商App;想关闭,要么跳转太快根本来不及点按钮,要么按钮很隐蔽很难找到。
尤其是在“双11”等电商购物节时期,手指轻触屏幕、机身轻微晃动就强制跳转购物界面的“霸屏广告”,出现频率更是大幅攀升。
此前,按照有关平台的说法,跳转到电商App并非“强制”,而是经过了用户授权。智能手机通过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可以识别用户轻微摇晃的动作,便以此为依据认为用户同意打开电商App。
然而,这种近乎无感的操作,显然违背了主流用户对自愿选择的一般理解。首先,绝大多数“霸屏广告”从未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怎样的特定操作会触发跳转。这些广告往往充斥着夸张的视觉设计,而且持续时间长,用户只能被动等待广告自己关闭,找不到主动关闭按钮。
其次,为了提升跳转率,不少App将系统反馈灵敏度调至极高,达到用户难以自主控制,甚至无法感知的程度;即便未设置摇晃跳转,也会刻意放宽触碰跳转条件,用户误触屏幕任何区域都可能被认定为“同意跳转”。
更有甚者,部分App还会在后台擅自搜集用户的浏览记录、搜索数据,构建用户画像后精准“灌输”广告,为了诱导跳转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无孔不入的“霸屏广告”,堪称移动互联网中的“牛皮癣”。它不仅严重破坏用户的使用体验,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隐私权,更是电商平台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表现。对于这种损害用户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必须坚决打击、精准治理。
早在2023年2月,工信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开屏和弹窗信息窗口提供清晰有效的关闭按钮,保证用户可以便捷关闭;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
嚣张的“霸屏广告”,广大用户早就“不能忍”了。前不久,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已经收到相关举报,并交由网监分局办理,目前已针对此问题展开调查。
多家电商App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问题。期待随着调查的深入,监管部门能够公平公正地厘清各方责任,有力纠正侵害用户权益的不法行为,严肃惩治违法广告发布平台和广告主。
电商平台即便不是发布广告的媒介,但作为广告主和流量直接受益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双11”固然是年末电商竞争的关键节点,但业绩增长终究要靠优质服务维系消费者信任,“比烂”式的恶性流量竞争注定难以长久。
而对于高频出现“霸屏广告”的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新闻资讯类平台,更需主动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搜集用户信息的操作。
说到底,用户选择这些平台,核心是为了获取内容与服务,而非被动观看广告,更不想莫名其妙跳转到其他电商App。平台如果丧失主体性,为了一时收益突破内容平台的底线,最终只会失去用户的信赖。
唯有多方合力、标本兼治,才能肃清移动互联网空间的“广告污染”,让手机的使用体验回归应有的清爽。
撰稿 / 南木(媒体人)
编辑 / 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