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高新区沟赵办事处一小区业主反映,物业将暖气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缴纳暖气费需缴物业费,业主认为此举涉嫌违规。向相关部门反映后,物业又以“系统升级”为由推迟暖气缴费时间,且室内暖气管道冲洗要求中,还需业主提供2025年全年物业费交费发票。对此,业主们要求物业移交暖气号与水号,实现费用直缴,从根源解决问题。

暖气费“捆绑”物业费,管道冲洗需凭物业费发票
业主代表介绍,进入供暖缴费周期后,小区物业明确提出“缴纳暖气费需缴物业费”的硬性要求,将两项独立费用捆绑作为缴费前提。针对此举,他们向相关部门反映,但物业未纠正捆绑行为,反而以“系统升级”为由推迟暖气缴费时间,同时新增限制条件——需缴纳物业费方可享受供暖前的管道冲洗服务,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物业费是物业服务的报酬,暖气费是供热服务的对价,二者根本不是一回事。”业主们表示,物业借供暖服务施压催缴物业费的做法不合理,要求物业移交暖气号与水号,实现与供热、供水公司的费用直缴,从根源上杜绝捆绑收费。
从政策与法律层面来看,物业的行为已涉嫌违规。郑州市政府此前发布的《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代收水电气暖费用时,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物业管理条例》亦指出,供热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设置额外限制条件。
此外,业主们还反映,小区内有多处违建,除楼顶加盖外,一楼还有人私圈院子占用公共绿地,“原本属于我们的公共绿地,为何被私自享有?”

物业服务中心否认捆绑,并称是他们的增值服务
10月29日上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区红梅街和川杨路交叉口东南角的小区。由于是工作日,小区里大多是带孩子的老人。有业主告诉记者,之所以不缴纳物业费,是因为他们认为2.98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标准过高,却享受不到对应的服务。且去年供暖前,物业也曾将暖气费与物业费捆绑,后来业主向相关部门反映后才取消,没想到今年又出现了同样的情况。
记者走访发现,小区2号楼、5号楼、6号楼、12号楼、15号楼等多栋楼的楼顶都有加盖或施工的现象,部分工程尚未完工,仍搭着架子、盖着篷布。一楼南侧围有很多院子,隔离处有的砌墙,有的是绿植,外人无法进入。

随后,记者跟随几名业主代表来到物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程(音)女士否认存在捆绑收费的情况,称相关服务是物业提供的“增值服务”。
程女士进一步解释,物业在服务过程中承担了较多的设备运行费用,呼吁业主若享受增值服务,尽量支持物业费缴纳。
对于“不缴纳物业费能否冲洗管道”的问题,程女士表示可以清洗;暖气费从11月1日起开始代收,目前尚未正式启动,暖气管道还在陆续冲洗过程中,业主可单独缴纳暖气费,后期物业会进一步完善服务。关于楼顶违建问题,程女士称已上报执法部门,后续会积极与业主沟通,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下一步会加强装修流程把控,要求业主装修前到前台办理手续。

已召集多个物业开会,不允许出现捆绑现象
10月30日,记者跟随几名业主代表来到沟赵办事处反映情况。负责对接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办事处已召集辖区内几个小区的物业经理开会,明确要求不允许出现暖气费捆绑物业费的现象,各物业负责人均表示无异议。对于业主反映的小区违建情况,因办事处无执法权,需联系高新区城管局处理。
沟赵办事处回复称,10月30日上午,办事处片区工作人员联合社区便民站对涉事小区物业进行了约谈,明确指出供暖费属于居民基础生活服务费用,与物业费分属不同性质的收费项目,物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两项费用捆绑收取,不得因业主未缴物业费而拒绝或限制其缴纳暖气费,更不得影响居民正常享受供暖服务。
经沟通协调,物业方承诺将正常单独收取暖气费,全力保障居民今冬顺利供暖。下一步,沟赵办事处将安排专人持续跟进该小区的供暖缴费情况,确保物业履行承诺、整改到位,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吕高见)